【原 告】王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程东胜律师、梁开贵律师
【被 告一】赤壁市人民政府
【被 告二】咸宁市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王先生是湖北省赤壁市车埠镇居民,在其生活的村集体拥有一处住房,并持有宅基地使用证。2014年9月,赤壁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XX项目赤壁段房屋征收决定书》,需要对该地段内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王先生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由于征收补偿不合理,王先生与征收部门始终没有达成协议,以致于房屋被违法强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人介绍,王先生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聘请赵健律师、程东胜律师、梁开贵律师三位资深拆迁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
三位拆迁律师介入本案之后,迅速掌握本案的基本案情及违法点,进行法律调查,搜集证据,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首先指导王先生向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复议机关给出的结果却是维持了赤壁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面对复议结果,京平拆迁律师告诉王先生不用担心,这是在律师的预料之中,整理资料随即将赤壁市人民政府与咸宁市人民政府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被告在复议之中又见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性,面对代理拆迁律师的口诛笔伐,前期调查过程中搜集到的数十份认定行政行为违法的有力证据,也深知自身违法程序又漏洞百出,被告在诉讼程序启动后不得不作出妥协,提出调解,在律师的运作下,双方达成让王先生满意的拆迁补偿协议,最后王先生做出了撤诉决定。2016年2月24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许原告王先生撤回起诉。之后在律师的策略与细节的双向指导之下,王先生结束了艰难而又曲折的维权路后,获得了翻倍的补偿款。
【拆迁律师说法】
在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与法律程序中迅速地找到案件启动点并理清维权思路,这是一个优秀律师必须具备的专业素养。代理案件开始,经验丰富的赵健、程东胜、梁开贵律师通过和当事人的深入交流,敏锐地发现本案的诸多违法点,虽然拆迁办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列举种种看似合法的理由来辩解,但终究缺乏法定依据。根据《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户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由此可知,只有经过法定程序的司法强拆才是合法的,拆迁办为达到拆迁目的,往往会避开正当的法律程序,用种种看似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违法性,事后再用伪造的证据强词夺理,甚至是武力威胁等手段来迫使拆迁户妥协。
那么,拆迁办为什么如此对待当事人?除了百姓维权意识的薄弱,更多的是地位的不平等,而导致的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了。所以在面临拆迁困境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去为您把关,因为只有专业的拆迁律师才明白一个案件的核心突破口所在。只要我们坚持对法律的高度信仰,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我们的合法权益最终会得到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会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