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印发实施
近日,《四川省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印发实施。《四川省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充分贯彻《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绵阳实际和征收实践进行细化。
继续坚持鼓励货币补偿。选择货币补偿除给予国家和四川省规定的各项补偿外,还享受较高的补助和奖励政策:最高给予旧房评估价30%的购房补助;给予被搬迁人5年的物管费补助;给予残疾人等困难被搬迁人关爱补助;给予每户6万元左右的搬迁奖励。
鼓励被征收人到城市新区安置。为促进城市均衡发展和新旧城区协调发展,政府部门将根据项目实际制定各项鼓励措施,引导被征收人到城市新区安置。
征收多层安置电梯将给予面积补助。征收非电梯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若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为电梯住宅,将按照被征收房屋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给予最高10%的面积补助。此规定考虑了多层房屋和电梯房屋的公摊差异,有效保障了被征收人居住条件的改善。(绵阳市住建局房征中心 陈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