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是巴彦淖尔市人,在当地拥有房屋,由于当地政府项目建设,李女士的房屋被划进拆迁范围。李女士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接到临河区法院执行裁定书,得知当地政府已经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且要通过法院违法强拆李女士的房屋。李女士的监护人之后向巴彦淖尔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但以失败告终。李女士的监护人决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代理维权,借助律师的力量解决问题,经人介绍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且聘请了吴国强律师作为代理拆迁律师。
吴律师接到求助后便投入到了案件的操作当中,在接下来的拆迁维权过程中,京平拆迁律师将依法启动维权程序,充分法发挥律师的专业和经验优势,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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