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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松预征地告〔2024〕第168号
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松预征地告〔2024〕第168号
发布时间:2024-11-22 15:10:16 -
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农民集体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松预征地告〔2024〕第169号
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农民集体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松预征地告〔2024〕第169号
发布时间:2024-11-22 14:45:09 -
2024年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刘华村吴庄村陈庄村西代村盐场村北李村后刘庄村拟征收土地公告高征预公告〔2024〕16号
2024年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刘华村吴庄村陈庄村西代村盐场村北李村后刘庄村拟征收土地公告高征预公告〔2024〕16号
发布时间:2024-11-20 14:57:14 -
2024年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北镇村东张村拟征收土地公告高征预公告〔2024〕16号
2024年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北镇村东张村拟征收土地公告高征预公告〔2024〕16号
发布时间:2024-11-20 14:54:59 -
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东门村用于三类住宅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松预征地告〔2024〕第160号
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东门村用于三类住宅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松预征地告〔2024〕第160号
发布时间:2024-11-11 16:37:01 -
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松预征地告〔2024〕第161号
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松预征地告〔2024〕第161号
发布时间:2024-11-08 14:20:54 -
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松江区车墩镇东门村用于三类住宅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松预征地告〔2024〕第160号
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松江区车墩镇东门村用于三类住宅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松预征地告〔2024〕第160号
发布时间:2024-11-08 14:17:14 -
2024年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新姚村用于一类工业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416号
2024年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新姚村用于一类工业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416号
发布时间:2024-11-06 16:16:01 -
2024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万宏村用于公共绿地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浦预征地告〔2024〕第165号
2024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万宏村用于公共绿地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浦预征地告〔2024〕第165号
发布时间:2024-10-15 13:42:41 -
2024年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政府荆河街道张刘庄居委会用于区域棚改项目建设土地征收预公告滕征预公告〔2024〕16号
2024年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政府荆河街道张刘庄居委会用于区域棚改项目建设土地征收预公告滕征预公告〔2024〕16号
发布时间:2024-10-11 15:36:29 -
2024年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政府北关村北关股份经济合作社用于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临征预公告〔2024〕16号
2024年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政府北关村北关股份经济合作社用于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临征预公告〔2024〕16号
发布时间:2024-10-09 15:33:48 -
2024年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刘家庄村用于安置区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槐征预公告〔2024〕16号
2024年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刘家庄村用于安置区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槐征预公告〔2024〕16号
发布时间:2024-09-13 16:09:57 -
2024年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刘家庄村用于安置保障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槐征预公告〔2024〕16号
2024年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刘家庄村用于安置保障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槐征预公告〔2024〕16号
发布时间:2024-09-11 14:59:56 -
2024年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用于东平县滨河新区望江大街扩建工程建设东征预公告〔2024〕16号后亭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用于东平县滨河新区望江大街扩建工程建设东征预公告〔2024〕16号后亭村村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7-30 14:16:25 -
京平征地拆迁胜诉(2019.8.12—2019.8.16)
2019年8月12日至8月16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以下城市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审理。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转客户部或者登录访问京平拆迁律师网http://www.jinglawyer.co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中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
发布时间:2019-08-12 1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