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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案例:因拆迁补偿未达成,正等待协商不想等来街道办的违章建筑认定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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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陈某光、陈某国、王某武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利律师、程东胜律师、吕秋香律师、李浩杰(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温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

  收获复议决定,重燃补偿希望

  10月12日,浙江温州的陈某光、陈某国、王某武等三人(以下简称陈先生等三人)分别收到区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书,该复议决定书撤销了街道办对自己作出的含限期拆除内容的《温馨提示》,这表明陈先生等三人在争取房屋合理拆迁补偿的道路上取得了突破,使得陈先生等三人松了一口气,对成功获得合理拆迁补偿,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浙江温州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案例:因拆迁补偿未达成,正等待协商不想等来街道办的违章建筑认定

  事件起因

  陈某光、陈某国、王某武陈先生等三人在温州市某区某街道分别有一房屋,现面临征收,因拆迁补偿价格低,陈先生等三人与征收方经过协商也没能达成一致意见,便未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陈先生等三人本打算征收方不给合理拆迁补偿就不签字,持续僵持下去就能使征收进程进展缓慢,等征收方急了,自然会找自己协商给合理的才拆迁补偿,然而令陈先生等三人没想到的是,苦苦等待,并未迎来征收方的合理拆迁补偿,在2019年7月21日的时候却得到了街道办张贴于自己房屋上的一份《温馨提示》。该温馨提示认定陈先生等三人的房屋为违章建筑,并要求陈先生等三人于2019年7月23日前自行拆除该违章建筑,逾期不拆除,街道办将会进行强拆。

  该通知给陈先生等三人消极等待的行动瞬间泼了盆凉水,回想之前的打算,再看眼前的情形,猛然醒悟过来,依靠拖的办法并不能实际解决问题,如果再继续拖下去,自己的合理拆迁补偿可能遥遥无期,接下来必须按照法律的程序去解决问题。经过了解,陈先生等三人决定委托在征地拆迁领域专研多年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李利律师、程东胜律师、吕秋香律师、李浩杰(实习)律师组成的团队为自己维权。

  维权概览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了解案情后,针对某街道办事处作出的《温馨提示》,立即指导陈先生等三人向某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行政复议。

  某街道办事处辩称其作出的《温馨提示》只是建议陈先生等三人对自己的违章建筑自行腾空拆除,逾期不拆将会函告执法部门强拆,该提示仅仅使一种告知,并未对陈先生等三人的权利造成实际影响,因此不属于行政复议申请范围。

  京平拆迁律师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浙江省地方条例等的规定,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享有行使城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镇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权,违章建筑认定也应当由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职权作出。本案中,《温馨提示》的作出主体某街道办事处超越权限,且在未对房屋事实进行调查,将房屋认定违章建筑后才给予“情况说明”的权利,不符合法定程序,明显违法,应予撤销。

  最终,某区人民政府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决定撤销某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7月21日作出的《温馨提示》。

  律师说法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自身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千万不要想着拖就能解决问题,本案中当事人还处于拆迁前期,维权相对容易,如果在房子被拆后继续拖下去,就有可能超过起诉期限,造成诉权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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