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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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胜诉

一波三折,信息公开终实现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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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凤琴是山西省柳林县薛村镇高红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屋及养殖场。王凤琴的房屋及养殖场所在区域土地被开发建设,在协商拆迁补偿阶段,王凤琴不同意拆迁办给出的极低拆迁补偿标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通过网络他们很快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希望可以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京平拆迁律师团队派出了程波、孙清泉两名干将负责王凤琴的案件。为核实开发建设许可的合法性,律师首先指导王凤琴申请公开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在法定答复期内,王凤琴没有等到回复,于是王凤琴提出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却错误地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律师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判,一审法院错误的认为吕梁市发改委仅属于程序违法,但根据《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八)规定,驳回了我方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两位律师迅速总结一审法院审判依据中存在的违法点,很快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查清了案件的事实,认为吕梁市发改委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当事人申请的事项进行公开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审所依据法规也是而不合法。

  至此,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判决被要求撤销,吕梁市发改委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被确认违法,我们取得了维权道路上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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