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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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拆迁维权胜诉: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岂能以违章建筑之名违法强拆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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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李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霞律师、张爱慧律师

  【被告】宿州市某街道办、某区城管局

  李先生在安徽省宿州市某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及房屋,一直在此居住经商。后来李先生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因征收拆迁补偿不合理,没有签拆迁补偿协议。被告区城管局于2017年6月27日共同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将李先生的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李先生明白凭借一己之力已经不能解决现在的困境,于是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资深拆迁律师李霞律师、张爱慧律师。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全面分析案情,调查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制定详细的维权方案。当地征收方即使强势,2017年9月7日,李先生的房屋被强拆。京平拆迁律师立即根据维权方案,指导委托人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宿州市街道办、某区城管局强拆行为违法。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依法确认两被告强拆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庭审中京平拆迁律师据理力争,有力还击被告的狡辩之词。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但鉴于违法强拆行为已实施完毕,已不具有可撤销内容,依法应确认违法。

  【胜诉结果】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街道办事处和被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某分局于2017年9月7日强拆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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