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您的位置:首页>征地拆迁胜诉

征地拆迁胜诉

河南许昌拆迁维权胜诉:无证≠违章建筑,城乡规划局下达限拆决定违法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9-07-04
分享到:
44.4K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程东胜律师、董琛律师、于娜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县城乡规划局、某县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李先生在河南省某县拥有合法房屋一套,可是某县城乡规划局却在2018年5月21日将李先生的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向李先生送达了《调查违章建筑通知书》,告知其房屋不符合《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李先生感到既疑惑又愤怒:自己盖的合法房屋,住了这么多年,为什么突然变成了违章建筑呢?李先生在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下,经多方考察,决定聘请京平拆迁律师团队的程东胜律师、董琛律师和于娜律师为其维权。

  拆迁经验丰富的京平拆迁律师们了解了完整的案情后,迅速作出了一套可行的维权策略。一边安抚李先生的情绪,一边指导李先生针对2018年6月12日,某县城乡规划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向某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京平拆迁律师遂指导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一审获得胜诉判决,但京平拆迁律师认为一审判决只审查了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没有进行审查,且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待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再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处理,欠缺法律依据。于2018年6月12提起上诉。

  【胜诉结果】

  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1、撤销河南许昌某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

  2、确认某县规划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的行为违法;

  3、确认某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行为违法。

  

河南许昌拆迁维权胜诉:无证≠违章建筑,城乡规划局下达限拆决定违法
44.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