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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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胜诉

湖南株洲拆迁维权胜诉:航空城科创园建设项目征收涉宅基地征地批复确认违法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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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唐女士等6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刘宏国律师、邢芳律师、李彩艳律师

  【被申请人】湖南省人民政府

  【第三人】株洲市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唐女士等6人是株洲市某区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宅基地,因当地航空城科创园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需征收案涉宅基地。因对征收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唐女士等6人未与征收方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征收方告知唐女士等6人,如果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征收方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违法强拆。唐女士等6人遂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刘宏国、邢芳、李彩艳三位专业拆迁律师代为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先通过信息公开,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随后,京平拆迁律师指导唐女士等6人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审批单》。

  京平拆迁律师指出,本案中,株洲市人民政府虽然有证据证明相关单位在征地报批前已进行拟征地告知、征地现状确认等程序,但未能进一步提交唐女士等6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被征地农户确认征地现状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已保障被征地农户申请听证、确认征地现状等权利,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审批单》侵犯了被征地农户的程序权利,属于程序违法。

  【复议结果】

  最终,湖南省人民政府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决定:

  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关于批准征收某村相应地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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