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库建辉律师、段炎里律师、黄群雁律师
【被告】杭州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
【案情简介】
陈先生在杭州市某区拥有房屋用于居住生活,后其房屋面临政府征收。在未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与拆迁办达成一致时,原告收到被告下属机构杭州市某区拆迁整治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作出的《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告知原告其房屋为违章建筑,限期3日内自行拆除房屋。陈先生感到气愤不已,居住生活多年的房屋,遇到拆迁就成了违章建筑,这分明是逼迫自己签字,于是陈先生决定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维护自身权益。几经考察,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库建辉、段炎里、黄群雁三位律师共同代理自己维权事宜。
【维权经过】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全面分析了“限拆通知”和陈先生的房屋状况,认为指挥部作出通知的行为违法,于是指导陈先生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诉讼中被告辩称,原告存在违法占地进行建造的情形,同时由于其违法的严重性,影响了当地的环境、治安,因此作出案涉通知合理、合法。
京平拆迁律师认为,被告未经调查便认定原告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并作出处置,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时被告的下属机构指挥部作出案涉通知,缺乏职权依据。因此,被诉行政行为程序和实体均违法,应当依法判决撤销。
【胜诉结果】
经过激烈地庭审,法院认可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如下:
撤销被告于2018年4月10日作出的XX号《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