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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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市拆迁案例:法院尚未判决,县政府主动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12-06

  【案情简介】

  李梅(化名)家住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潭湾社区物资局,其房屋为砖混结构,房屋面积143.74平方米,因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未能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因此一直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最近,政府方失去了耐心,凶相毕露,扬言再不签协议就要违法强拆,李女士焦急如焚,十分为难,一方面面对强大的政府,自己势单力薄,万一真要违法强拆是肯定拦不住的;另一方面,签协议的话,自己拿的这点补偿款实在是太少了,今后的生活又该如何安排?这时,李女士在网上看到了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一番咨询后,李女士毅然下定决心依法维权。

  【办案掠影】

  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介入后,决定由执业多年经验丰富的谷美玲律师和邸顺红律师具体负责此案。两位律师经过对案件的认真研究和深入分析,立即制定了办案计划。两位律师先以捕捉政府拆迁违法点为突破口,迅速启动了法律调查程序,连夜起草了十几份针对不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律师就当事人房屋所占土地上规划许可审批等向金寨县住建局发出了信息公开申请。谁知,申请书一去无踪影,没有任何回音,两位律师到期限后迅速向金寨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县住建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没想到县政府竟然包庇住建局,复议书也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当事人见状无奈于“官官相护”的结果,更是对自己维权的选择开始产生怀疑。两位律师却非常淡定,在他们多年的办案经验看来,这是很平常的事情,没必要泄气或者悲伤。别看两位律师是女将,在法律程序面前那是丝毫不含糊,立即起草起诉状,将金寨县人民政府告到了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律师将县住建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事实及证据一一述明,并将相关的法律规定娓娓道来,使得对方哑口无言,连法官也频频点头。之后几日,当事人耐心地等待着判决结果,就在这时,奇妙的事情发生了,金寨县人民政府竟然主动向当事人发出了一份关于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的通知。通知中称:“县政府经研究,同意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依法受理你的复议申请”。这时,不管法院如何判决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律师的专业运作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当事人向两位律师伸出了大拇指,脸上流露出欣慰的笑容,可是两位律师依然镇定,他们深知,目前的胜利只是维权道路上的一小步,以后的路上也许还会遇到困难,但是她们也坚信,不管怎样都会陪着当事人一起走下去,因为依靠自己的职业理念和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是一名律师始终追求的目标。

  【拆迁律师说法】

  在现代社会纷繁复杂的多元化社会关系中,利益关系总是起到主导的作用。腐败总是在阴暗中进行的,而权力的暗箱操作正是腐败产生的温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旨在使整个行政系统公开透明,使政府政策的决策与执行为社会公众所“看得见”。公开,无疑将使得至高无上的权力从隐蔽变得透明,不再高深莫测,不再权钱寻租,但是,很多老百姓甚至还都不知道有这样一部法律是保护他们的知情权的,更谈不上借这一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积极寻求律师帮助是必要的,尤其是在自己不懂法律的情况下。借助专业律师的程序操作,达到更好的维权效果才是面临拆迁的当事人最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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