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陈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伍柳律师
【上诉人、一审被告】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镇政府”)
【案情简介】
陈先生一家生活在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某镇。因为陈先生家庭人口较多,为了解决住房问题,2013年7月陈先生向村集体提交申请建房并填写《建房申请书》。并取得村集体同意。该房屋完工后是全家唯一住房。2019年案涉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当地镇政府却以陈先生房屋没有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为由,将案涉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并按照违章建筑的处理程序作出了《强拆违法建设决定书》,准备对房屋实施强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先生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及伍柳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维权经过】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针对该强拆决定,律师立即指导陈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一审中,京平拆迁律师指出陈先生房屋是其全家的唯一住宅,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事关陈先生及家人的居住问题,不能按违章建筑拆除;并且其房屋位于征收拆迁范围内应当按照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处理。
一审法院采纳律师观点,判决撤销了《强拆违法建设决定书》。镇政府不服提起上诉
庭审过程中,上诉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某镇人民政府辩称:首先,陈先生的房屋被认定为为违章建筑决定拆除,并未因征地而拆除,而是因其属于违章建筑,理应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与征地拆迁无关。其次,拆除违章建筑根据当地法规适用并未要求一户一宅不作为处罚对象。最后,一审判决认为查处非法建筑行为,并未充分考虑非法建筑者的居住权及其权益过度侵害,这《城乡规划法》、《广州市违章建筑查处条例》相违背,故一审判决查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京平拆迁律师在庭审中,对上诉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某镇人民政府提出的观点一一反驳。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拆迁律师说法】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大家,一户一宅是法律规定的原则,拆迁行为要多方面综合判断,即使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也不可过度侵犯房屋所有者的自身权益。如果遇到相关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