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杨女士是山西大同市的居民,因为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施工,其现在居住的房屋所在地块正在进行拆迁。让杨女士不能让步的是拆迁办给出的拆迁补偿标准非常低,不能够保证自己和家人在拆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但是作为普通的老百姓,杨女士体会到了拆迁办的强势,没法通过自己的力量平等的与他们协商,为自己争取公平的拆迁补偿。现实中存在的种种困难使杨女士下定决心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启动法律维权。杨女士听说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实力雄厚,专业代理全国的征地拆迁维权案件,重拾希望的同时心里还是没有底。就这样杨女士带着矛盾的心情与京平拆迁律师团队进行了接触。经过详细的沟通、咨询杨女士感觉到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和敬业,经过律师的分析解答使其维权的信心倍增。打消了疑虑的杨女士立即与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聘请了赵健律师和王新亮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
【精彩瞬间】
赵健律师和王新亮律师都是熟知拆迁维权知识和办案经验丰富的专业拆迁律师,在介入杨女士的维权案件后,不浪费一分钟,迅速指导杨女士展开维权。发改委的立项核准是合法用地过程中的重要程序,为了核实拆迁行为的合法性,赵健律师和王新亮律师指导杨女士通过向大同市发改委申请信公开,得知大同市发改委于2010年4月作出本案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核准文件。律师们拿到立项文件后,结合国务院和山西省关于发改委立项的法规、规章分析后发现大同市发改委作出该立项文件没有法律依据且违反了法定程序,属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赵健律师和王新亮律师结合杨女士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大同市发改委作出此文件的行为进行追责,以推动维权的进程。
代理拆迁律师们,经过认真的讨论决定以大同市发改委为被申请人向山西省发改委提起行政复议程序。很快赵健律师和王新亮律师指导杨女士向山西省发改委提交了复议申请,且案件顺利被山西省发改委受理。省发改委根据国务院和山西省的相关法规、规章依法对大同市发改委作出此立项文件的行为进行了审查,确认了大同市发改委的多处违法点,其作出核准前所需的法定前置文件缺少多个。而作为复议程序的被申请人的大同市发改委还在为自己辩解,其提交的前置文件根本就不是针对本案房地产项目作出的,作为前置文件的环评报告竟然在立项文件作出后才被批准。面对这些无力的辩解,大同市发改委只能接受复议失败的苦果。
复议案件经过赵健律师和王新亮律师的努力,山西省发改委的依法作出复议决定,认为大同市发改委作出的立项文件缺少法定的前置条件、证据不足,因此决定依法予以撤销。至此经过赵健律师和王新亮律师的代理杨女士的维权案件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胜利,相信在律师的代理下取得维权的最后胜利指日可待。
【拆迁律师说法】
本案能够取得对大同市发改委的复议胜利,充分显示了专业拆迁律师在拆迁维权中的价值。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很多拆迁户都知道向拆迁房索相关的政府文件,看其是否依法拆迁。但是至于拆迁办出示的文件是否合法、是否具有相应的效力就不是轻易判断的,还有很多人甚至不会去怀疑其合法性。出现了上面的情况其实也不能责备拆迁户,因为去判断一个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一个非常专业的过程,就算是律师他如果不是专业做拆迁维权业务的也不是那么容易发现问题。所以,拆迁户应该在走法律维权的时候应该充分借助专业采取律师的帮助,才能准确的找到问题所在,才能在法律维权过程中有的放矢,进行高效的维权,不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