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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市拆迁案例:两次重击市政府,努力重写“民告官”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6-12-06

  广西房屋拆迁补偿:两次重击市政府,努力重写“民告官”

   2015年12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南宁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南府征补字[2015]第X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责令其对涉案被征收的房屋重新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桂政行复[2015]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2016年10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拖延、周旋,无奈违法强拆

  上述判决涉及的是一起典型拆迁纠纷案,是当今“民告官”的主要冲突案件。案件主人公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居民黄先生,他在本地区拥有的房屋自2013年6月起就因当地实施旧城改造项目建设而陷入了拆迁纠纷漩涡。为了尽可能地协商的拆迁补偿问题,黄先生与拆迁办不断周旋,拖延拆迁进程,历经一年多,一家人始终深陷纠纷,不仅精神高度紧张,而且根本无法正常生产生活。最后,拖延、周旋不仅没有达成合理的拆迁补偿,房子竟然还被开发商指使的施工人员强行拆除了。面对突然的违法强拆,虽然黄先生找到拆迁办试图寻求帮助,阻止违法强拆行为,但无奈最终房屋还是被夷为平地,只留一片废墟……

  此时,看着曾经温馨的家支零破碎,黄先生终于意识到所谓的拖延和周旋根本无力对抗强大的拆迁办。若想维护自己的权利,仅仅依靠个人力量根本是天方夜谭,所以黄先生开始四处咨询打听,希望有专业团队帮自己维权。最后,黄先生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将一家人的维权事宜委托给了京平高级合伙人律师库建辉律师专业拆迁律师葛容律师和王立江律师。

广西房屋拆迁补偿:两次重击市政府,努力重写“民告官”

  【拨开云雾见月明】

  有了专业拆迁律师介入,黄先生终于走上了正常的拆迁维权之路,虽然多坎坷、频遇阻,但京平拆迁律师在对黄先生案件制定周密拆迁维权方案的基础上,展开了一系列法律调查程序,很快找到了此次针对黄先生房屋征收的诸多违法点。随后,律师团针对相关部门违法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行为启动了行政复议,虽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了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但是京平拆迁律师早有准备,后以一纸诉状将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双双送上了被告席。面对两位“强大”被告,拆迁律师清楚此战异常艰难,但是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必须迎难而上。庭前,京平拆迁律师通过对前期调查搜集的相关证据材料和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针对被告存在的多处违法点制定了庭审方案。2015年10月27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上,南宁市人民政府因为有自治区政府的“撑腰”,也是理直气壮、扬扬洒洒地挥出了几页纸的答辩意见,并提供了多达11项证据,用以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随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也为证明自己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合法,提交了十几份证据材料。面对“强强联手”的对抗局面,庭审律师冷静应对,利用手中证据逐一反驳对方的观点,引用法律指出对方的违法之处。终于一场战役以委托人的胜利结束,也就有了开篇第一份胜诉判决。

广西房屋拆迁补偿:两次重击市政府,努力重写“民告官”

  然而,南宁市人民政府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高院于2016年4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针对一审中京平拆迁律师指出的多处违反征收法定程序和证据造假嫌疑的问题,南宁市人民政府试图为自己澄清,争取高院支持己方主张。但是,京平拆迁律师据理力争,对南宁市人民政府的无力辩解均作了驳斥,并再一次重申了此次征收过程中,南宁市人民政府对当事人权利的剥夺、对法定程序的践踏。

  最后,广西高院综合京平拆迁律师意见,认为一审判决确认的证据合法有效,可作为定案依据,且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一致,上诉人上诉理由不充分。2016年10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西房屋拆迁补偿:两次重击市政府,努力重写“民告官”

  本案历经中院、高院两次审判,最终撤销了南宁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这对南宁市人民政府而言无疑是一记重击。对拆迁律师而言,这一战役的成功虽然离不开自身的过硬专业和丰富经验,但同时也是主审法官遵循法律秉公办案的结果,是全国司法大环境改善的结果。或许,还会有很多人认为“民告官,难于上青天”,但是一次次的拆迁维权胜利,是我们在努力改写“民告官”的真实写照,也是在努力用实践证明:司法在进步,拆迁维权不再是纸上谈兵!

  如果说,新《行政诉讼法》的修订是司法理论进步的象征,那么,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信仰,摒弃“民不可告官”的传统观念,不再对政府和权力唯唯诺诺才是司法进步最大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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