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邓先生、吴先生、孟先生一直居住在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顺河镇, 他们都是传统的庄户人家,2011年1月镇政府、居委会就来到了村民家中做相关工作。拆迁补偿有两种方案:一种是给予拆迁补偿金额;一种是采取权置换方式补偿房屋。但是拆迁补偿的金额太少,置换的房子位置又很偏僻并且面积还小了。面对村民的“不配合”,另一方面威胁村民如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就违法强拆房屋,且一分钱不赔。在镇政府和居委会软硬兼施的手段下,有的村民选择忍气吞声,开始妥协,而邓先生、吴先生、孟先生三人不想就这么看着自己的利益遭受侵害,决定与对方周旋到底。2011年4月11日,料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在事先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宿豫区政府和顺河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带领大批人员强行将三人控制,并对他们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迁,他们的财产在强制拆迁的过程中也损失殆尽。面对这样限制人身自由、随意践踏人民财产的暴力行为,村委会不断的以“以卵击石”、“民告官,打不赢”的话游说他们,以使他们放弃维权的念头,并且村委会还放出豪言,如果三人能打赢官司,律师费村委会给他们出!不蒸馒头,争口气,三个人可谓吃了秤砣——铁了心,就要打赢官司给他们看看。经过多方打探,三人找到了专业拆迁维权的赵健律师团队。
办案经过:
一、法律调查先行,土地尚未征收
介入案件后,赵健律师召集所里的骨干律师,仔细分析了案件情况,确定了完备的维权策略。通过向宿豫区人民政府、宿豫区国土资源局进行的调查,赵健律师得出一个结论,之前镇政府所说的拆迁是严重的违法占地行为,土地尚未依法征收,三人房屋并不在此次征收的范围内。
二、搜集证据,起诉镇政府
根据本案的事实,赵健律师策划了整体了取证方案后,大家开始行动,在获取充足的证据后,一纸诉状将顺河镇人民政府非法违法强拆为由向宿豫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5日开庭审理了此案,旁听席上,区政府和镇政府有关领导也来督战经过开庭激烈的交锋,在充足的证据和法律面前,最终宿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了政确认顺河镇府违法强拆行为违法的判决。
拿到生效的胜诉的判决后,这三名村民找到了村书记,而村书记也兑现了当初的承诺,给他们支付了律师费,重要的是对他们的补偿作出了实质性的改变,拿到了合理的补偿利益。
律师点评:
三位当事人是农民的身份,可以说是不懂的什么法律,但是在他们内心深处有着对法律的敬仰和必胜信念,更具有强大的勇气,敢于和政府叫板,不仅挽回了自己的经济损失,并且还让对方支付了代理费,这种完美的结果是他们法律信仰和勇气和律师智慧结合的结果,也是对他们最好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