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索引】温州市某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浙XX行初XX号
【原告】吴先生7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魏巍律师、陶朦朦律师
【被告】温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某街道办”)
【案情简介】
吴先生7人及其吴氏宗亲在温州市某村共同拥有一处祠堂,吴先生7人是经吴氏宗亲共同选举的祠堂代管人。该祠堂始建于明嘉靖年间,于1999年经吴先生7人在内的吴氏宗亲筹资修缮,最终形成规模宏大、结构保存完整、雕工精细的古色古香的建筑,是该村吴氏家族的精神和文化纽带。2018年4月,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这一祠堂被某街道办工作人员强拆,祠堂瞬间变为一片废墟,祠堂的物品也随之被掩埋,财产损失巨大。祠堂被违法强拆,吴先生万分痛心,遂与其他代管人协商,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宗亲的合法权益。于是,吴先生等人北上来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与律师沟通后,随即将维权事宜委托给魏巍、陶朦朦两位律师。
【办案掠影】
两位律师认为,某街道办违法强拆的吴氏祠堂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其强拆祠堂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旋即协助委托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某街道办拆除原告吴氏祠堂的行政行为违法。
然而,一审法院认定被违法强拆祠堂与吴先生等人没有利害关系,驳回了委托人的起诉。京平拆迁律师知道维权很难一帆风顺,也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在收到一审判决后,立即指导委托人提起上诉,庭审中,两位律师进行了充分地举证,证明吴先生7人作为吴氏后人与祠堂被强拆行为具有利害关系,并得到了二审法院的支持。二审法院作出裁定认定了委托人与祠堂被强拆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并裁定发回重审。重审中,律师指出被告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暴力违法强拆吴氏祠堂,缺乏事实依据、职权依据且程序违法,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
【尘埃落定】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
确认被告温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4月17日强拆吴氏祠堂的行政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