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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征收拆迁案例:区政府补偿决定三次被撤销,最终补偿从三百余万涨至六百余万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6-06
【原告】李先生
 
【第三人】杨女士、廖先生等7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顾冬庆律师王志伟律师
 
【被告】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美兰区政府)
 
【审理日期】2023 年7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案情简介】委托人李先生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岐山北排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北排经济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用于经营风景园林绿化苗木生产基地。因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演丰镇安置地项目需要,李先生的园林苗木生产种植基地全部被划进征收范围。征收双方因为补偿无法协商一致,在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美兰区政府对委托人的苗木生产种植基地实施了强制拆除,且先后三次对李先生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李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征收利益,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顾冬庆、王志伟律师启动系统的拆迁法律维权程序。本案是针对美兰区政府第三次所启动的行政诉讼。
 
【维权经过】
 
京平拆迁律师具有丰富的拆迁维权办案经验,针对美兰区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准确的把握了撤销补偿决定所依据的评估报告这一关键点。所以,在起诉撤销前两次补偿决定的诉讼中,京平拆迁律师直指评估报告存在的违法点,将补偿决定予以撤销。在本案第三次补偿决定作出前,征收双方已经共同选定委托了新的评估机构,作出了最新评估报告。但美兰区政府却不予承认最新的评估报告,自行对评估结果进行修改,将评估结果从八百多万元减少至三百多万,并作出第三次补偿决定。京平律师认为本次评估合法有效,评估结果应当采纳,美兰区政府作出第三次补偿决定应当根据最新的评估报告。京平律师考虑到李先生与美兰区政府先后三次就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为了彻底化解行政纠纷,避免程序空转,诉讼请求除请求法院撤销第三次补偿决定,同时对补偿数额作出了明确。
 
【胜诉】
 
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第三次判决撤销美兰区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并参照最新的评估报,判决美兰区政府对李先生以及杨女士等人支付补偿款六百多万元。
 
【拆迁律师说法】
 
征收补偿决定是政府在推进征收拆迁时常用的行政手段,同时也是对被征收人非常致命的。如果不能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那么作出补偿决定的政府将会依据补偿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司法强拆,届时被征收人将失去维权机会。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后,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通过聘请律师启动复议或者诉讼程序,作出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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