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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农村拆迁案例:不依法增加征收补偿,还责令限期腾地
【案例索引】:(2017)湘01行终xx号 【原告】:廖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顾冬庆律师、王志伟律师 【被告】:长沙市国土资源局芙蓉区分局 【案情简介】: 廖先生为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乡某村的村民,其合法拥有235
2017-08-04 -
河南省农村拆迁案例:京平拆迁律师出奇招,住建局主动撤销规划许
【原告】关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崔凤荣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 霞律师 【被告】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基本案情】 关先生在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某村合法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因建设规划项目需要,拟征收
2017-07-26 -
西安农村拆迁案例:地方保护事实难认定,拆迁律师维权显真章
王先生是西安市长安区某村的一位村民,和众多农民一样,家里祖祖辈辈以耕地为生。然而一次征地,王先生意外地陷入法律纠纷的漩涡。 2005年年底,王先生的耕地和住所被划进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规划范围。2006年一年中,相关征收部门先后下发多份
2017-07-17 -
郑州市农村拆迁案例:街道办违法强拆房屋被确认违法
【申请人】王先生等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所王炳峰、赵燕律师 【被申请人】郑州市惠济区某街道办事处 王先生系郑州市惠济区某村拥有合法房屋。2016年被申请人作出《XX关于对违章建筑及拆迁村遗留户集中拆除的通知》对解决拆迁遗留问题作
2017-07-07 -
安徽农村拆迁案例:复议机关法定期限内不履责败诉
【原告】王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魏
2017-07-07 -
湖南省农村拆迁案例:以违章建筑名义违法强拆山庄还打人,拆迁律师介入讨公道
【原告】:程氏姐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崔凤荣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 霞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段悦秋 【被告】: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七十年代,改革开放站到了而立的节点上。30年,人生可称而立,国家可见枯荣,七十
2017-06-30 -
上海农村拆迁案例:攻克上海“民告官”困境 撤销限拆决定
代理该案的京平拆迁律师针对这一“横空现世”的违章建筑问题,早已见惯不怪。在专业拆迁律师看来,所谓的违章建筑拆除实质上无非是一种实现快速拆除目的的手段。在农村,几乎所有的农民都认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没有任何问题,不知道为什
2017-06-22 -
新疆农村拆迁案例:上访中途被打,公安部门不能不管
曾先生、王先生、李先生等17位委托人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合法承包了果园土地,后该果园土地面临征收,因协商无果,原告依法维权,在去北京上访回家途中,被一些身份不明人员多次殴打,致5位委托人受伤并被强行抢去原告的手机等财物并遭到强行
2017-06-14 -
安徽省农村拆迁案例:与拆迁律师携手,成功撤销限拆通知
接下来要介绍的案例是京平律所主任律师赵健、专业拆迁律师邱萍萍律师和赵燕律师共同代理的一起试图以“违章建筑拆除”手段完成拆迁目的的典型案件。经过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操作,成功撤销了启动违法强拆程序的关键文件,终止了违法强拆程序。
2017-06-13 -
贵州农村拆迁案例:以公共利益为旗号,违法强拆民宅也违法
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被誉为中国天眼,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大窝凼的喀斯特洼坑中,拥有30个标准足球场大的接收面积。自2013年起,该地区为了配合项目实施对周边房屋实施拆迁,家住平塘县克度镇某村的卢先生一家就是拆迁户之一
2017-06-09 -
福建省农村拆迁案例:力敌四被告,违法强拆判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催
2017-06-08 -
福建省福州市农村拆迁案例:要求信息公开政府拒绝
王先生是福建省福州市某村的村民,在本村拥有自建房屋,用于自
2017-05-24 -
河南汤阴县农村拆迁案例:县国土局不尊判决强行处罚,拆迁律师介入终撤销
2016年3月,县城管以违章建筑名义对元先生作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来经过复议程序这个通知被撤销。但是拆迁办并不甘心,同年五月,汤阴县国土局向元先生作出《处罚决定书》,要求元先生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
2017-05-10 -
安徽亳州农村拆迁案例:逾期未举证,诉讼撤销违章建筑拆除决定并确认违法强拆
怀先生在安徽省亳州市十八里镇某村建有房屋用于居住,生活平静安稳。但是稳妥的生活因一纸拆除违章建筑决定书所打破。原来该地涉及征收行为,但与拆迁办就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未达成一致,拆迁办违章建筑拆除促拆迁的方式代替协商谈判。2016年12月8
2019-07-26 -
四川省农村拆迁案例:信息公开不完全,行政复议扭局势
【问题提示】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法定义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例,以不公开为例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因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时,依法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不履行公开义务、拒绝公开政府信息或不完全
2017-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