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薛先生等四人
【被申请人】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薛先生等四人是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某村村民,并在该村拥有合法营业用房。2015年9月,因当地政府提出的环境整治项目,他们的店铺均面临征收问题,但是对于商铺的具体补偿事宜,拆迁办并未提供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因此薛先生等人就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未与拆迁办达成一致意见。在僵持之下,薛先生等人为了合理争取自己的权益,并避免盲目操作可能带来的不必要损失,他们直接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京平专业拆迁律师——王新亮拆迁律师。
王律师与当事人详细沟通后,果断启动了法律程序。然而,拆迁办发现拆迁户已经着手法律维权之后,竟然采取了停水、停电和断路的手段逼迫当事人尽快搬迁。这些手段不仅给经营店铺的当事人造成了生活阻碍,更造成了一定的经营损失。庆幸的是,当事人足够冷静,并未采取正面对抗的方式,而是积极配合律师,以正规的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了查处申请。虽然这一申请并未得到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的积极回应,但是查处申请不同于盲目信访,对于拒绝处理查处申请这一问题,法律自有其解决程序。因此,为了阻止和避免这类非法逼迁手段继续损害当事人的利益,王律师助当事人果断向扬州市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这样一来,所有的程序对他们都是有约束力的。
终于,在拆迁律师专业操作和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之下,扬州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3月23日做出了行政复议决定。该决定要求:广陵区人民政府自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对申请人的举报事项进行核实、处理。
漫漫维权路,首战告捷。这一仗的胜利是因为当事人的明知选择,是因为律师的专业操作。至此,薛先生一行人因不法逼迁带来的损失终于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处理,相信薛先生等人的房屋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将是指日可待!
【拆迁律师言】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拆迁户面对强大的拆迁办会显得孤立、无助,遇到问题时,他们的第一选择往往是——信访。但是,拆迁律师不得不说,信访只是法律之外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表面看起来,信访虽然是一种比较直接的利益表达形式,但究其本质,信访是经过重重筛选处理的,并不是所有信访都可以得到行政机关的答复。因此,信访其实是一种有选择性的、间接的利益表达方式。对此,并没有相关法律予以约束,亦无法真正依靠信访及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