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拆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拆。
在对违章建筑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时,相关部门必须做足宣传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这是整个拆除违章建筑和保障拆迁户权利的基本程序。
但是,随着拆迁项目覆盖率越来越广泛,很多规范性的流程开始被忽视,甚至直接以牺牲拆迁户利益为代价,完成拆迁项目。在京平拆迁律师代理的全国各地案件中,非法违法强拆已经是最为常见的了。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县某村村民王女士的遭遇为例,我们来看看遇到非法违法强拆该如何维权。
王女士是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县某村村民,因该地区拟进行项目建设,其所在村面临整体征收拆迁项目。虽然自家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但是征收补偿标准过低,已经无法维持原有生活状态。针对拆迁补偿问题,王女士与征收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就在尚未得到合理拆迁补偿的情况下,自己几百平的房子被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强拆了。随着房屋轰然倒塌,王女士才幡然醒悟,原来对方根本没有友好协商的诚意。
与漫无目的的信访、投诉不同,王女士选择了理智维权。在京平高级合伙人律师程波和专业拆迁律师李霞的努力下,2016年6月由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龙岩市永定区高坡镇人民政府违法强拆违法。然而,该府认为自己不是适格被告,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上诉后,中级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发回重审,并于2017年1月重新开庭审理了此案。
重审时,法院追加了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丰新区分局、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龙岩市永定区国土资源局为共同被告。庭审中,龙岩市永定区高坡镇人民政府否认自己实施拆除行为,辩称其工作人员参与执法只是对村民进行劝导,并非实际执法主体;住建局和国土局则矢口否认与违法强拆行为的直接关系,并以各项证据指明实施此次违法强拆行为的主体是高坡镇人民政府和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丰新区分局;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丰新区分局并未作出答辩意见,也没有提交任何证据。
为了确定此次违法强拆的主体问题,为了给委托人赢得一个公平,为了保障后续合理拆迁补偿,面对四被告强强联手,京平拆迁律师据理力争,对被告提出的各项证据做了有理有力的质证,充分彰显了拆迁律师的专业性。在京平拆迁律师看来,此次违法强拆无疑是龙岩市永定区高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实施的,且违法强拆程序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剥夺了当事人的知情权、申诉权,存在严重的程序不合法问题,这一非法违法强拆使得当事人合法房屋及财产严重受损。在京平拆迁律师多年的实战经验和过硬专业面前,四被告显然居于下风,最后法院以本次诉讼尚未超过诉讼时效为基础,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主张,认定了违法强拆主体及此次违法强拆的违法性。
至此,王女士房屋遭遇的非法违法强拆问题终于得以确认。京平拆迁律师为了赢得这一诉讼一次次熬夜写材料,为了赢得这一诉讼耐着性子与司法和行政部门周旋,在经过反复开庭后终于如愿以偿,可谓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阶段性的诉讼胜利意味着接下来的维权程序和谈判将一步步扭转因违法强拆造成的被动局势。即便如此,在当事人的维权大事面前,京平拆迁律师也不敢有丝毫懈怠,其他程序依旧按部就班的进行着,只希望可以通过他们的专业操作为当事人争取一次公平、合理的谈判机会,可以让王女士一家人恢复原有的生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