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是西安市长安区某村的一位村民,和众多农民一样,家里祖祖辈辈以耕地为生。然而一次征地,王先生意外地陷入法律纠纷的漩涡。
2005年年底,王先生的耕地和住所被划进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规划范围。2006年一年中,相关征收部门先后下发多份文件,确认土地征收的范围,公告了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相关的征收方案均已确定。
2014年,村民代表们签署了本区的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区政府进行了公示。2016年,相关征收部门开始对征地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测量评估。王先生在看到拆迁补偿公告后,十分震惊,自家的地段属于城中村,已经被划入城市规划范围内,可是上面的拆迁补偿标准依旧是按照集体土地进行补偿,房屋一旦被征收,低额的拆迁补偿款根本买不起周边的房屋,失去土地和住所,生活如何继续,王先生一时间不知所措。
对低额的拆迁补偿标准多次协商未果,王先生拒绝了征收方对房屋的测量评估,2016年4月起,征收方对王先生房屋的可见面积进行了评估,并对评估报告进行留置送达。由于王先生不再与征收方协商,征收方先后留置送达了多份文件,要求王先生履行义务。最终,征收方依据评估报告制作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要求王先生在法定期限内复议或者诉讼。
收到决定书后,王先生察觉到以拖延的态度已经无法解决问题,当即通过多方打听,找到了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的赵健律师、薛正懿律师和孙超律师。三位律师对王先生的现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制定了合理的拆迁维权策略,王先生在京平拆迁律师的帮助下,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诉上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得出结论:市国土局的征收程序合法,且王先生已委托其兄与父亲领取了补偿款,对王先生主张的补偿价格明显过低、未得到安置的诉求不予支持;且由于王先生对征收工作不配合,市国土局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程序也合法,遂判决王先生败诉。
王先生对判决结果深感震惊,在法律面前,地方保护主义仍显得如此强势!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根本上的误差,既没拿到补偿款又没见到安置房,如何算得上已经得到合理的安置补偿!在京平拆迁律师的帮助下,王先生很快稳住阵脚,提起了上诉。
王先生上诉称,首先,被上诉人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之前未进行预征地公告,而且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经过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故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是违法的;其次,房屋所在地已被划入城市规划,未依照国有土地上的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也是违法的。故而,王先生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要求法院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虚伪遮掩不住真相!在律师周全准备的证据和庭上有理有据的陈述下,二审法院最终判定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尽管遇到了地方保护,王先生的维权大路在律师的帮助下仍然会笔直向前,京平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征收遇到违法情形,势必不能在地方保护性政策下低头。我们只有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在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下,才能最大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