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来自重庆的咨询电话
2013年4月的某个早晨,还没有到上班时间,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热线便响起了一阵迅速打破四周静逸的铃声,咨询律师接听了电话,电话那边传来一位男士急促而焦急的声音,律师镇静地询问了房屋的情况和拆迁的进展,在判断该案件可以维权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了解案情,律师约了当事人来所里面谈。
案件风险大:拆迁裁决书已经开启了违法强拆的大门
当事人火速赶往北京,接待他的是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三位重量级的权威律师:资深首席顾问赵健律师和经验颇丰的两位资深主办库建辉律师及程波律师。三位律师详细了解了案情后,判断出这个案件急需启动法律程序。原来,这位齐先生(化名)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某村拥有合法住宅房屋,且该房屋部分面积用于经营,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都齐全。2009年因当地政府主导的危旧房改造项目面临拆迁,但因补偿不合理双方一直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2013年4月12日,拆迁办向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屋管理局申请拆迁裁决,后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屋管理局后作出《拆迁裁决书》。这就意味着,违法强拆的大门已经打开,如果不启动程序去阻止的话,房屋随时有被违法强拆的危险。
律师坦诚向当事人指出办案风险
律师对案件情况作出基本分析后,直言当事人从2009年开始动迁一直拖到现在,错失了拆迁律师介入维权的最佳时机,现在进入裁决程序已经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如想扭转局面,只有首先从裁决程序下手,努力保住房屋,因为从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房子存在则意味着手中多一个谈判的筹码。可是律师也坦诚直言,虽然律师会尽力去撤销掉这纸拆迁裁决书,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谁都不敢保证拆迁办不会来拆房。
当事人毅然选择委托京平拆迁律师,维权旅程起航
当事人听了律师的讲解,完全已经被律师的专业分析和坦诚直言所打动,毅然决定委托京平律所的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虽然不知道维权的道路上会遇到什么困难,但是有京平拆迁律师的支持,当事人已然心中有底、毫不畏惧。
维权行动第一幕:单刀直入,提起行政复议
律师首先就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屋管理局作出的《拆迁裁决书》违法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申请中,律师指出了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屋管理局受理拆迁办的拆迁裁决申请后,没有尽到全面审查义务,违法作出拆迁裁决,然而,这些似乎没有动摇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庇护其下属部门的初衷,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屋管理局作出的《拆迁裁决书》。显然,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屋管理局的违法行为在其上级主管部门这里并没有得以纠正,对于经常见到此类复议结果的律师来讲,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需要作的是继续启动相关维权程序,帮助当事人保住房屋并获取合理补偿。
维权行动第二幕:借助诉讼程序,扭转被动局面
既然复议机关没有还当事人以公道,那么自然我们要找个说理的地方了,这就是代表公平正义的人民法院。2014年3月11日,当事人以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屋管理局为被告,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屋管理局作出的《拆迁裁决书》。在这次开庭中,律师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将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屋管理局的违法之处一一数说,例如,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已过、缺乏分户评估报告、报告中没有评估人员的签字和单位印章、将经营性房屋按照住宅裁决错误、拆迁裁决剥夺了当事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权利、除产权置换外的货币补偿没有具体数额,裁决结果无法履行。一份原本看似很合理的拆迁裁决,在律师的慧眼识辨下变的漏洞百出、错误连篇。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屋管理局未尽全面审查义务,违法裁决的事实不容抵赖。在律师的据理力争下,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观点,依法作出撤销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屋管理局作出的《拆迁裁决书》的判决。虽然,这只是本案维权系统工程中的一个程序,但是,攻克了这个堡垒绝对是一场意义重大的胜利,因为拆迁裁决的撤销,意味着当事人的房屋暂时保住了,那么在下一步补偿的谈判中,我们也就拿到了一个很重要的筹码。齐先生至此已是踌躇满志,但是律师告诉他不要高兴的太早,这只是我们的一个阶段性胜利,后边谁知道拆迁办还会使用什么手段,但是律师早就做好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心理准备,当事人拆迁补偿一日不解决,律师便不会退出维权的战场。
【拆迁律师说法】
拆迁维权不同于普通维权,办理案件过程中,一味地追求法律程序的胜诉未必能达到很好的提高拆迁补偿结果,而错过了好的维权时机,也未必就无药可医。要知道拆迁维权是一项系统工程,优秀的拆迁律师须有统揽全局的眼光,趋利避害,抓住拆迁办的软肋或可扭转局势,柳暗花明。
征地拆迁维权要趁早,律师越早介入,可以利用的制胜空间就越大。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拆迁户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拆迁办比普通老百姓更有权力、也更懂法律,或者说更懂得规避法律。征地拆迁的整个过程涉及大量的行政行为,这些行为实施的程序合法性和实体合法性问题,绝大多数老百姓并不了解。如若在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一味地以非理性的方式、非法律的手段拖延时间,而不去积极发掘并利用征地拆迁过程中行政行为违法点争取谈判筹码,最终只会使自己丧失掉更多、更好的依法维权时机,最终只能处于恨得牙痒痒,也使不上力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听之任之的可悲局面。因此,拆迁维权委托专业律师一定要趁早,律师越早介入,可以利用的制胜空间就越大,为当事人争取到的合法补偿利益也必然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