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征收决定 补偿安置方案 无证房屋 经营性用房
【基本案情】
家住山东省滕州市的邱先生(化名)等10户居民,在2000年前后与当地居委会签订了购买宅基地的合同,并自建房屋用于经营和居住。多年来,该10户居民用心经营着自己的商铺,全家人生活上衣食无忧,虽然没有办理相应的房产证,但是多年来均向土地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缴纳相关费用。然而2013年当地政府开始启动的商贸城项目使他们多年经营的商铺面临被征收,这意味着商铺无法再继续维持生计,更让他们无法接受的是,缴费多年的房屋因没有产权证明无法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依据征收方给出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他们的生活质量将严重降低,可是张口政策闭口文件的征收方态度十分强硬,坚持按照征收方案进行补偿。理论不过征收方的当事人决心聘请拆迁律师依法维权,于是他们比较筛选了多家律师事务所,最终选定了在征地拆迁领域口碑最好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拆迁维权亮点】
釜底抽薪,从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方案的合法性入手,从根源上否定征收行为的合法性。
【精彩回放】
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介入后,立刻由资深主办库建辉、程东胜律师和能力出众的曹星律师组成办案团队,经过对案情的了解分析,迅速制定了最优的维权方案。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方案可谓是房屋征收中最为重要的两个文件,如果对这两个文件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无疑是对征收行为的立命之本进行挑战,如果能够从法律上将这两个文件彻底否定,无疑就是对征收行为的致命打击。于是,代理拆迁律师迅速启动了法律调查程序,首先摸清楚所谓的征收行为是否有相关的文件,再进一步研究相关文件是否合法。于是,在律师的指导下,以当事人的身份进行的调查程序拉开大幕,针对不同文件的调查申请根据律师的安排进入各个政府部门。很快,信息公开的回复结果如约而至,其中便有这《滕州市XX商贸城区域(二期)房屋征收决定》和《滕州市XX商贸城区域(二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律师毫不犹豫地对这两个文件提起了行政复议,要求确认违法并撤销。怎奈,复议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有意偏袒,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了维持的决定。行政复议的败诉让当事人心生犹豫,甚至怀疑法律维权是否有用,律师只是淡定地告诉他,这都是维权过程中经常碰到的情况,没有必要气馁,维权的道路本就不平坦,需要建立强大的内心。律师迅速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滕州市人民政府送上了行政被告席。
为了给自己建立合法性支撑,被告滕州市人民政府可谓是费尽心机,向法院提交了近二十份证据,包括滕州市2014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符合相关规划的证明、对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方案的公示文件及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等等证据,以此证明其作出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方案职权、程序及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实施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正确。可惜在专业的拆迁律师面前,这些证据漏洞百出。律师质证时,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有条不紊地一一述说,其中,滕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3月5日开具的“滕州市XX商贸城区域棚户区改造工程,经审查,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13年3月4日开具的“滕州市XX商贸城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建设活动符合我市2013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滕州市规划局于2013年3月5日出具的“滕州市XX商贸城棚户区改造工程,经审查,符合我市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的证明,该三份证明均系2013年开具,二本案涉及的滕州市XX商贸城区域棚户区改造工程是根据《滕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实施的,因此上述证明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被告滕州市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证明其作出的征收决定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有效证据,此外,被告提供的由银行出具的房屋征收资金证明与《滕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载明的2.15亿元的补偿资金不符,差距较大,违反法律规定。律师还义正词严地指出,通过原告向相关部门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回复得知,涉案项目没有立项文件、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没有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所有这些都说明了被告作出征收决定和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违法的。在代理拆迁律师的据理力争下,面对众多明显的违法之处,法院作出了依法确认被告作出的征收决定和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违法的判决。
【拆迁律师说法】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是法律赋予征收部门的权力,可是除了公共利益的目的性限制,房屋征收的条件和程序都是有法律规定的,也以此来保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然而纵观我国目前的拆迁大气象,即使在法治成熟度最高的首都北京,一个拆迁项目中的系列拆迁行为往往难以经住合法性推敲。因此,处于弱势的拆迁户“咸鱼翻身”之关键就在于对那些违法性元素的法律运作!术业有专攻,长期专业研究征地拆迁并且代理征地拆迁补偿案件的律师们对相关的法律规定掌握的相当娴熟,所以,遇到征收补偿难题的拆迁户应当积极借力,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