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郝女士等九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黄爱华律师、张欣律师、李萌律师
【被告】徐州市某区人民政府(简称“某区政府”)
郝女士等九人乃江苏徐州人氏,在该地各自拥有合法房屋。后某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某村旧城区改造项目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郝女士等九人的房屋处于上述征收范围内,但是郝女士等九人认为他们的房屋不属于棚户区,某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于是,郝女士等九人商议后,决定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采取法律途径维权。最终,他们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黄爱华律师、张欣律师、李萌律师,委托三位专业拆迁律师为他们出谋划策,为他们的维权行动保驾护航。
京平拆迁律师承办案件后,立即指导郝女士等九人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某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
在庭审中,某区政府辩称其是严格遵循《征补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行为合法。
对于某区政府的主张,京平拆迁律师指出,某区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本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据,也未提交对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论证的证据,且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征收补偿费用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已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因此,某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符合《征补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被确认违法。
经审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确认徐州市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