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家的缩影,是生活的载体,也是老百姓的合法财产。委托人一家世代居住的房屋,因为在征收中没有达成补偿协议,就被基层政府轻率地认定为违法建筑限期拆除。政府滥用行政职权、认定违章建筑不考虑实情,多年的老房子说拆就拆,这样的行政行为于法于情都无法说通。律师通过调查取证、了解案件事实,挖掘政府认定违章建筑的材料中存在的问题,逐个击破,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权,最终使法院判决撤销了违章建筑认定书,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案情简介】
河南省新乡市某镇民风淳朴、自然环境优美。牛先生的妻子彭女士三代都生活在这片宁静祥和的村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彭女士的父亲将宅基地转让给牛先生,牛先生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条件,拿出多年的积蓄,将房屋翻新改建。然而随着美丽经济、旅游扶贫的产业推动,镇政府开始大刀阔斧地征收土地,建设景区。牛先生的房屋也被划入了征收范围。但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刚因拆迁补偿协议没和镇政府谈拢,房屋当天就被镇政府毫无依据地认定为违法建筑!镇政府又继续趁火打劫,让牛先生3天内必须拆除!牛先生只能先签订搬迁协议配合搬迁,自己家的房屋也只能被拆除。
镇政府为了加快土地征收实施,看着拆迁户不配合就认定其房屋是违章建筑,不履行手续就直接强拆。面对滥用公权、毫无底线的镇政府,牛先生苦思无解,只得寻求律师帮助。在多方打听下,牛律师找到了专业为拆迁户解决征地纠纷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京平拆迁律师团派出了魏巍律师、王维雪律师帮助牛先生维权。
【办案掠影】
调查事实,违章建筑认定漏洞百出
京平拆迁律师通过梳理案情发现,在政府征收活动开始后,房屋开始是依法征收,在镇政府与牛先生没有达成协议的当天,被直接确认为违法建筑,并限期强拆。认定房屋建筑违法并不能仅凭一面之词,需要对房屋进行相关情况的核查。但是这些核查工作,牛先生表示从未知情。律师认为,镇政府就是想加快拆除进度,因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借以违章建筑之名实行强拆行为,逼迫牛先生签署拆迁补偿协议。镇政府作为基层人民政府,最能接触到老百姓的生活,在没有调查清楚本案事实、没有调查清楚牛先生一家的实际情况以及拆除后可能产生的后果,就轻而易举的作出限期拆除的通知,于法于情都无法说通,违章建筑认定漏洞百出!
法庭辩论,镇政府哑口无言
在京平律师的帮助下,牛先生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对镇政府提起了行政诉讼。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对镇政府出具的核实材料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调查笔录、情况说明缺少本人签名,村委会的情况说明也仅有村委会盖章、缺少负责人或者经办人签名,这些材料的真实性无法核实。且镇政府的限期拆除通知根本没有履行相应的通知程序。房屋被一纸令下直接拆除,牛先生一家无从获得应有的安置保障。镇政府对此毫无辩驳之力,也无法解释怎么做到在一天之内就核实了相关情况,确认了房屋违章建筑。这样的行政行为未免让当事人难以信服,法官更无法认定确认违章建筑结果的合法性。
法官判决,强拆确认违法
京平律师还指出,镇政府依据2008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对上世纪建造的房屋做出违章建筑决定,明显不符合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牛先生建设房屋时,当地实际并未普遍要求建房审批,牛先生的房屋没有办证并不是牛先生的过错,且牛先生的房屋没有损害他人利益,未违反乡村规划规定,镇政府不能简单的以未办理规划手续为由认定违法建筑并限期拆除。最终,法院支持牛先生的诉请,认为在征收实施工作中,牛先生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镇政府就径行将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其执法目的不是为了严格农村土地的管理使用,而是为了避开法定的组织征收程序,加快拆除进程。故而,认定撤销镇政府对牛先生房屋做出的违章建筑认定书,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律师说法】
无证房并不等于违法建筑,不能被随意强拆!事实上认定违法建筑必须要考虑建筑建造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历史因素,才能综合判断。基层政府更不能简单以缺少某一证件、未办某一规划手续,就认定违法建筑并限期拆除。政府使用以“拆违代拆迁”的手段,使依法征收随意转换为强拆违章建筑,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信赖利益,还消耗了政府的公信力。所幸,京平律师通过对基层政府提交认定违章建筑的各项证据材料的专业审查,最终撤销了违章建筑认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本案部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