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发展中,政府部门具有根据相关规划整治环境的职责和要求。但城市建设与环境改造最终还是要服务人民,政府不能因为公共利益而牺牲公民个人利益。本案的委托人继承了父亲留下的宅基地及房屋,政府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就强拆房屋,这不仅违反了法定程序,也严重损害了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利。最终,委托人在京平律师的帮助下,在确认政府强拆违法案件中取得了胜诉。
基本案情
樊先生的父亲在河南周口市某村拥有一处宅基地并建有房屋,该房屋拥有合法所有权证。上世纪末,樊先生的父亲去世,其膝下的其他子女也在近些年相继离世或放弃房屋所有权,樊先生依法继承了父亲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也属樊先生所有。樊先生在该宅基地种植了不少作物和树木。
2021年12月,乡政府和村委会在没有通知樊先生、也未与樊先生协商签订任何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组织大批人员驾驶大型机械设备驶进涉案宅基地范围,强行拆除了樊先生的房屋,房屋顷刻倒塌、屋内设施尽毁,给樊先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此时的樊先生仍不知道自己父亲的老宅是为何突然被拆。樊先生经过上访,被告知:老宅被拆是因为环境整治需要。
但这让樊先生万万不能接受,以环境整治为由,政府就可以强拆民宅吗?虽然父亲不在,老宅无人居住,但是该房屋属于合法登记,怎么能说拆就拆?于是,经过一番苦寻,樊先生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将该案委托于李丽娜律师,希望京平律师能帮助他依法维权。
深入调查,收集证据
代理该案后,京平拆迁律师首先启动了法律调查程序。通过对案件情况深入全面地调查,律师通过相关证据证明房屋已被强拆的事实并确定了涉案房屋的强拆主体。樊先生作为其父亲的合法继承人,依法拥有对涉案房屋的继承权,因此提起诉讼“名正言顺”。且该房屋虽然由于樊先生父亲的去世,年久失修,无人居住,但仍是拥有产权证明的合法房屋,乡政府没搞清楚房子基本情况就直接将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除,树木砍伐,存在严重的行政违法!在一切证据准备妥当之后,京平律师帮助当事人正式启动行政诉讼程序,一纸诉状将乡政府告上了法庭。
法庭博弈,确认违法
在法庭上,面对京平律师对涉案房屋权属出具的证据材料以及房屋强拆事实证明材料,乡政府只能空口辩驳。同时,乡政府也无法对其经过合法程序认定房屋属于危房及其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证明。最终,法院依法认定樊先生为涉案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因乡政府的举证不足不认可涉案房屋为危房属性,认为乡政府拆除涉案房屋的行为事实认定不足,实施拆除程序违法,判决乡政府强拆行为违法!虽然父亲留下的老宅已经变成一片废墟,但是樊先生终于在京平律师的帮助下,寻回了公道。
律师说法
每一户合法住宅的不动产权都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房子是老百姓的重要财产,政府在实施老旧破房屋拆除前,应在详细调查清楚房屋权属、建筑时间、使用情况、是否腾退等相关内容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作出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行为。如果缺少相关程序,强制拆除房屋,会给老百姓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但是强拆发生时,也不要乱了阵脚。律师就是老百姓合法权益的守护者,一定通过法律的救济手段为您依法维权!
本案部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