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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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

济源“大拆大建”给城镇化提了个醒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03-05

河南济源城区内不时能看到高楼间的片片“废墟”,那是近期拆迁留下的“村庄遗址”。济源一年近2000民宅被拆,却仅有部分村庄建好了安置房。一个安置房项目的资金动辄千万元,济源城镇化涉及改造的村庄有十几个,现有安置房项目涉嫌拖欠开发商资金。(1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

  在城镇化的大旗下,济源提出的目标是2015年城镇化率60%,为此提出了“建设农村社区、让农民进城、大拆大建、土地流转”等主题,首先得到落实的就是一年拆掉2000民宅的“大拆”。

  按理说,这原本应该是最难的,实际却变成了最简单的,因为这几乎不需要支付任何成本——管他补偿资金有没有到位,管他安置房有没有建好,先拆了再说。

  国务院早在2010年就下发紧急通知,“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而济源对部分村庄却是“先拆迁再安置”。当“大拆”成为一种行政命令,村民就没有了拒绝和议价的权利,虽然是以“打白条”的方式。事实上,济源拆毁村民的房子、征收村民的土地几乎不用垫付一分钱,只需要以拆迁运动的方式先把房子拆了,然后再拿卖地的钱去给村民建设安置房,在安置房猴年马月建好之前,村民只能出去自行租房。

  那种完全由政府主导的以“大拆大建”为典型特征的城镇化,充其量只能算是官员政绩本上的城镇化。

  真正的城镇化,绝不只是政府一声令下就将农民的房子拆了,将农民赶进小区化的住宅楼成为市民。真正的城镇化,必须尊重农民自由选择的权利,尤其是要保护其对土地享有的合法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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