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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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

江苏拆迁户自建房持"政府许可" 涉骗千万补偿款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03-05

  明明是农村的自建房,住户却拿出了一张盖着大印的《江苏省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有了这张证,其房产的拆迁补偿标准可不再是自建房标准,而是几乎可达到城市商品房的标准,拆迁补偿款立马翻了好几倍。在江苏泰兴市济川街道,竟然有20多个拆迁户拿出了这样的《许可证》,最厉害的拆迁户因此获得了200多万元的拆迁款。江苏泰兴警方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些《许可证》是有人偷偷拿空白证伪造的,而且有些证还被人明码标价用于牟利,其价格高达10万元一张。

  报案

  蹊跷的《许可证》

  有了它,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大幅提高

  江苏省泰兴市济川街道办济川南路东侧地块从2011年开始拆迁,当年10月的一天,拆迁项目部的一位负责人来到市公安局报案,举报拆迁户张有用用假《许可证》骗取了40多万元拆迁款。

  这名负责人介绍,现在拆迁的地块原来并非济川街道的。2000年三四月份时,原来的十里甸乡一部分并入了姚王镇,一部分并入了现在的济川街道办,目前拆迁的就是并入的地块。2011年7月,拆迁工作人员逐家逐户上门开展拆迁动员和实地丈量时,张有用并没有向工作人员出示过《许可证》,但到了10月份准备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时,他却拿出了这份《许可证》。

  有了《许可证》,张有用的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大幅提高,他最终拿到了4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报案的负责人说,张有用出示的《许可证》是崭新的,落款的时间为“1999年12月9日”。他虽然觉得此事可疑,却说不出什么疑点来。

  当时,济川南路东侧地块拆迁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慎重起见,公安机关并没有立即立案,而是展开了秘密调查。

  鉴定

  印章和许可证是真的

  部分档案一时无法查找,事情暂时搁置

  民警拿着张有用的这张《许可证》首先去了权威机构,对书写时间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这张《许可证》上的字迹是落款日期之后写的。然而,进一步鉴定表明,证是由江苏省建设厅统一制发的,加盖的“十里甸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也是真的。仅凭书写日期晚于落款时间这一个证据,显然无法认定这张《许可证》是假的或是伪造的。

  随后的调查民警了解到,当年原十里甸乡与其他乡镇合并前,的确有一部分群众在区划调整前的一段时间办理了《许可证》,但其中是否有张有用已经不得而知。因为原乡村建科科长已经去世,部分档案资料一时无法查找。

  综合上述情况,民警觉得如果要认定张有用提供的《许可证》是假的,证据很不充分,因此也就很难认定他诈骗拆迁款的行为。事情就这样被暂时搁置了。

  发现

  10多张《许可证》连号

  拆迁户已凭此领取了500多万拆迁补偿

  虽然对于张有用的调查没有结果,但警方并未放弃,而是继续关注着事态的发展。

  2012年9月的一天,济川南路东侧地址拆迁项目部的负责人再次来到公安机关,这次他带来了10多张《许可证》。他告诉民警,拆迁户已经凭着这些证从项目部领取了500多万元拆迁款。

  一下子冒出10多张《许可证》,民警敏锐地意识到事有蹊跷。当将这些证一字排开放在桌上时,民警很快发现了疑点。这些证都是崭新的,印刷编号也是连号的,但编号靠前的,落款时间都靠后,编号靠后的,落款时间却靠前。从字迹上看,这些证上有两种字迹,经过鉴定,两种字迹分别属于两个人,其中一些证上的字迹有明显的伪装痕迹。

  谁会有这么多连号的许可证,民警初步分析认为可能性只有一种——区划调查时,有人将整本加盖了公章的空白《许可证》拿走了。循着这一线索继续推理,谁能拿走空白的《许可证》?原来的村建科科长已经去世,无法查询,那会不会是村建科的工作人员呢?

  立案

  查清可疑许可证的来源

  村建科有人将盖公章的《许可证》带回家

  经过调查,民警注意到了一个人,原村建科女工作人员张娟。区划调整后,她一直无业在家。由于没有证据,警方一直没有和她正面接触。

  去年11月20日,泰兴市公安局正式对这一诈骗拆迁款事件立案,民警将张有用作为案件的突破口,公开对其进行传唤,重点查清他所持《许可证》的来源。

  面对民警,张有用自知无法抵赖,便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他得知自己的房子将要拆迁,而且补偿并不高,便开始动脑筋。当他听说如果有《许可证》就能提高拆迁补偿标准时,就找到了张娟的父亲想办法。没想到,张娟手上有空白的《许可证》,便为他开了一张,让他顺利领到了41万元的补偿款。根据张有用交代的情况,民警立即将张娟及其父亲控制。两人到了公安机关后很快交代,区划调整后,在村建科工作的张娟曾经将一本盖有公章的《许可证》带回了家。这次拆迁过程中,先后为他人填写了7张空白的许可证,最多的一名拆迁户拿着许可证骗取了235.2万元的巨额补偿。

  进展

  骗款拆迁户自首牵出新线索

  泰兴市建设局的李刚在卖《许可证》牟利

  真相大白后,张有用、张娟等人因伪造《许可证》骗取拆迁款的消息迅速在拆迁户中传开了。几天之内,曾经用假证骗过拆迁补偿的多位拆迁户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核对这些人的《许可证》时,民警又发现了新的线索。有一张署名为李继承的《许可证》,其编号和其他《许可证》不连号,加盖的公章也是伪造的,显然不是从张娟这里办出来的。他的证又是哪儿来的呢?李继承投案后交代,他的证是在浴室遇到的一个熟人那办的。

  事情真的这么简单?民警再三追问,无法自圆其说的李继承只得交代,他是请泰兴市建设局的李刚办的。当时,他以每张4000元的价格,共为自己和亲戚办了3张《许可证》。

  内幕

  一张证最高卖到10万元

  2名主犯被逮捕,19名涉案者被取保候审

  去年11月27日,民警将李刚请到了公安机关。面对证据,他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

  买卖伪造的《许可证》时,李刚在市建设局执法大队上班。利用职务之便,他以练习书法为名,拿了一些空白的《许可证》。当李继承找到他要求办理时,他又找人私刻了两枚公章,并以4000元每张的价格卖给了李继承。

  事后,李继承多次介绍他人与李刚认识,帮忙办理假的《许可证》。看到其中的巨大利益后,李刚将原先4000元一张的价格逐步抬高到了10万元一张,总共非法获利18.95万元。在李刚的帮忙下,多名拆迁户获得了巨额拆迁补偿款,最多的一次性领取184万元。但李刚没有想到的是,充当介绍人的李继承也利用他非法获取了16万元。

  目前,泰兴警方已依法对涉案的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刚和张娟逮捕,另有19名涉案人员被取保候审。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追缴的拆迁款仍在增加。截至1月28日,拆迁诈骗案专案组的账户上总金额已达到1000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昂贵的“许可证”

  让拆迁补偿身价翻倍,也让他们锒铛入狱

  整本加盖了公章的空白《许可证》怎么能随随便便都私自拿走?假许可证售价10万元,拆迁户为图补偿翻倍毫不犹豫纷纷出手。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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