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的时候,听到旅居当地已久的华人羡慕国内效率高,政府通过大拆大建在最短的时间内建起了高速公路网与高速铁路网。但在国内,出现的是越来越多的对大拆大建的反弹之声,是对利益分配不均衡的抗议。
难题不仅在中国。
3月16号出版的英国《经济学人》杂志报道,越南出现的土地征用现象及政府农民的应对,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在财富分配中取得均衡,是摆在越南建设前的一道难题。 经历了类似于我国的革命与土改,加上多年的战争,这几十年越南的政经改革也同样进入了瓶颈期。越南共产党当年的革命也是以给农民分田地为口号,革命成功后所有土地划为国有。越南“革新开放(DoiMoi)”后,1992年版宪法赋予个人以更大的土地权利,包括了商业和个人财产权利。按照1993年首次制定的土地法规定,政府给了许多农民20年的耕地使用权,以取代类似合作社的农业生产模式,这就相当于长期承包制。而居住用地及工业、基础建设等投资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是50年,且该权利包含了交换、出让、出租、继承、及作为抵押物的权利。但再长期的承包也非土地私有,从理论上来说,土地依然国有。
随着耕地使用权期限的到来,越南人发现,他们面对棘手的难题。
一方面经济建设热火朝天,为了响应北方老大哥的经济奇迹,越南需要大幅征用土地。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以各种方式征用土地,或者以大幅低于市价的价格强行购买时,遭遇到了顽强的抵抗。在一个案例中,某个村民拒绝接受对征用他720平米土地给出的9000美元的补偿,强硬声称“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我会以死捍卫。”
对于国人来说,这一切是那么熟悉。
在此期间,越南经历了通货膨胀与房价飞速上涨。越南的大城市如河内和胡志明市已经经历了两次“土地狂热”:1992-1993年和 2001-2003年,第二次的地价狂涨使得河内远郊三四个新开发区的土地价格两年内上升了10倍甚至更多,越南大城市的工业园区租金价格超过曼谷,与中国大城市看齐。泡沫并没有中止,地价还在涨,这使得越南人把房地产当作财富增值的最大依靠,有了土地就有了未来。
大家一定好奇,越南政府是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事实上,矛盾并没有得到解决,越南中央政府一向标榜以保护农民利益为上,因此在牵涉到国家之本的问题上,至少中央政府在表面上站到了弱势的一方。虽然在一些偏远地区,农民没有享受到土地级差地租,但他们捍卫土地十分坚决。在海防的一次强行拆迁事件中,有渔民使用了短枪和自制地雷。对此,官方媒体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报道,越南总理公开对地方政府的行为表示不满,而许多民众把为此将被以意图谋杀罪名受审的渔民视作英雄。
正因为中央政府的立场、媒体的监督与民意的向背,使得越南的征地不是那么顺利。至少现在的冲突没有导致大量的维稳行动。在总统府前,河内警察无可奈何地允许老者抗议。可是在硝烟弥漫的首都边沿地段,一些聚众集会就往往变得导向暴力,其中有批评政府的声音。
看来,越南的土地使用权将成为土地所有权,继续交易下去,只有这样,才不会因为土地酿成血案。预计于今年5月召开的越南国会将讨论耕地20年使用权到期的议题,普遍预期是再延五十年,加上制定详细规则以确定哪些土地可以合法被征用开发。
通胀与大城市房地产泡沫固化了土地财富,使得社会土地征用变得十分困难,这对于越南的发展未必有利。2008年,李昌平先生考察越南土地制度,结果就是在土地制度理论上,相对中国是有优势的,如农民进城可以出售自己的土地,但实际的结果是,农地并不值钱,农地价格不到大城市土地价格的1%(胡志明市、河内市等城市房价比北京、海上还高),农民根本无法靠出售农村土地的收益购买城市的住房(1亩农地不够在城市买1平方米住房),何况农民工不可能短期内享受市民待遇,因此,农民根本无法“退田进城”。从理论上说,部分农民可以申请农地“转非”,从农民转变为土地资本家的,但实际的情况是,土地“农转非”完全控制在政府和少数人手中,农民只有出售农地的份,或只能获得很少的“农转非”收益;农民可以用农地抵押贷款,但实际上银行并不接受农地抵押(除非土地区位优势极佳),且利息高得农民无法承受;从理论上讲,越南的土地制度更有利土地规模经营,实际情况是农民家庭所拥有的土地处于高度分散化状态,没有”集体“这个层面起中介作用,根本没法有效流转。
上述所有问题在中国农村地区全部存在,不同的是,中国地方政府在征用农民土地时更强势,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更坚决,因此,面临的征地矛盾比越南更突出。
对这两个国家而言,土地已经成为经济转换的关键,承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定价,成为解决矛盾的前提。为了推进城镇化的进展,在征地拆建过程中,以投票的方式让大多数人决定本地的前途,是重中之重。
要维护农民的权益,也要推进经济的建设,大多数人的意见,才能决定当地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