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规划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新增土地稀缺已成现实,为了对日益紧张的国土资源进行合理利用,拆迁改造现象越来越普遍,而拆迁中对于公房的处理一直存在众多争议,公房被征收拆迁该怎么办?
首先,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的房屋(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房可以被征收: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那公房被征收拆迁,租户有补偿吗?分2种情况:
1、取得公房的所有权
这里是指承租人满足条件,已经购得了该房屋,变成房屋的所有权人,此时承租人可以作为拆迁户与征收方进行协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获得相关合理的补偿。
2、未取得公房所有权的承租人
这种情况下,承租人不能被视为拆迁户,但是也可以获得相关合理的补偿,具体依据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政策而定。
关于公房的拆迁问题往往较为复杂,存在多种情况,不仅有公房承租人与征收方之间的纠纷,也有其他居住人与房屋承租人之间的纠纷。因此,在实践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在这里京平拆迁律师也要提醒各位,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尤其是能够证明承租人身份或房屋所有权人身份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以便获得合理的征收补偿安置。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咨询京平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