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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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

房屋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这样的棚户区改造才合法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09-29

  这些年来,随着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多普通百姓的生活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众所周知,不管是棚户区改造,还是其他征地拆迁工程,都是关系到拆迁户的切身利益,只要拆迁办有一点违法行为,就有可能让拆迁户损失惨重。

房屋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这样的棚户区改造才合法

  棚户区是什么?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况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我们可以看出,所谓棚户区,就是在国有土地上连片建,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大,房屋寿命长,使用功能不全,地区基础设施落后,治安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乱、差等区域。

  而且,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有关规定,棚户区改造后,居民的居住条件也将相应得到改善。

  但近几年,我们不难发现,随着棚户区改造的加强,许多地方也会把一些原本就很新的住宅都搞得一塌糊涂。到底怎样的棚户区改造才合法?怎样判断自己的房子是否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

房屋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这样的棚户区改造才合法

  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况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第六条的内容。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在2013年《住房和城建建筑部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一些城中村改造项目也要纳入棚户区改造。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房屋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这是棚户区改造的启动程序和前提。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老百姓的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

  对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应当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并且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要足额支付征收补偿费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

  对集体土地进行棚户区改造,应参照《土地管理法》。应由市、县级政府出具拟征地公告,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进行地籍调查和地面附着物登记,并拟定“一书四方案”。

房屋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这样的棚户区改造才合法

  随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张贴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听取民众意见,也就是进行听证,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及时修改补偿安置方案。

  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棚户区改造,都要依法进行,不要糊弄群众。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较为复杂的棚户区改造中,拆迁户必须对拆迁细节进行关注,许多时候拆迁办的一个违法行为都会导致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其次,和拆迁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特别要注意协议内的内容,发现有不清楚或不对的地方,千万别就算了,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避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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