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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为被征地农民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不低于人均纯收入的3倍
湖北省《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湖北省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偿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征地农民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其补偿标准按不低于被征地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确定。对被征地
2022-05-16 -
湖北省《广水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最新版2022年未调整将继续沿用2018年版本
《广水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 8194;征地项目依法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市财政局将养老保险补偿(补贴)资金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根据《XX拟征地项目被征地农
2022-05-16 -
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工作程序实施细则》2021年最新版规定了土地征收的15个步骤,有效期5年
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工作程序实施细则》一、确定土地征收范围。二、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三、土地现状调查。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六、编制补偿安置方案。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八、组织听证。九、办理
2022-05-13 -
《关于严控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积的通知》规定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方米
《关于严控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积的通知》危房改造新建房屋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管控要求,建筑层数控制在一层,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方米。原址重建中原宅基地面积较小、不足60平方米的,可建两层,但建筑面积最大不得
2022-05-12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乡镇政府要承担起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乡镇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村级组织要健全宅基地申请审核有关制度,确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乡镇政府要严肃查处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2022-05-11 -
《关于转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为规范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可靠依据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可靠依据,对《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修订后形成《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第二条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适用于一、二
2022-05-11 -
《江西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危房改造新建房屋的一般农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
《江西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对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补助不低于2 2万元;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抗震改造新建房屋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参照危房改造补助
2022-05-11 -
《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各地要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分配使用补助资金,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严格按规定使用补
2022-05-11 -
《江西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特困人员补助2.2万元以上,禁止使用补助资金进行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江西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15年以上安全期限。禁止使用补助资金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不低于2 2万元;低保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对建档
2022-05-11 -
《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公布实施,规定了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技术规范和标准
《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由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基础设施改造与完善、房屋修缮整治、居住环境整治与提升、服务设施完善与提升等方面内容。在全省范围内普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基础性改造,统筹考虑“水、
2022-05-11 -
江西省《抚州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农民公寓房安置管理办法》确定了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江西省抚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选择货币补偿规定:主房补偿面积按主房建筑面积1:1的比例计算,补偿单价按货币补偿价单价计算。被征收主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的,按人均60㎡的标准确定补偿面积,但补足部分的补偿按货币补偿价
2022-05-11 -
《江西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最新版2022年暂未修订将继续沿用2007年版本
《江西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法》已经2007年9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协调、裁决,适用《江西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2022-05-11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优先考虑原地和就近安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房屋征收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禁止强拆强迁。要妥善处理棚户区改造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
2022-05-10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根据国家年度计划申报要求,逐步将建成于2000年底后又亟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工作目标: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2022-05-10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鼓励货币化安置的实施办法》鼓励棚户区改造实行货币化安置
《关于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鼓励货币化安置的实施办法》棚户区改造实行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相结合,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在尊重群众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前提下,推进棚户区改造主要实行货币化安置。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要按照市场评估价补偿,补偿标准不
2022-05-10 -
江西省《赣州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公布了2019-2023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数量和进度以及改造标准
赣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重点改造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改造计划。用5年时间,全面完成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城镇老旧小区751个改造、涉及住户7 49万户。其中2019年
2022-05-07 -
江西省《景德镇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土地征收管理办法》2022年最新版未调整将继续沿用2019年版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拟定。其内容主要包括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
2022-05-07 -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最新版已于2022年通过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修订通过,第四十三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超过下列用地面积标准:(一)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平
202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