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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20年修订)》自2020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本指导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关于印发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16年修订)的通知》(新府办〔2016〕32号)同时废止。
2023-07-05 -
安徽省《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符合“一户一宅”且在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内建设的住宅,人均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按补偿标准的100%补偿,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以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计算补偿面积,按补偿标准的100%补偿;
2023-07-05 -
《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自建房屋所有权人是自建房屋安全责任人。使用人、管理人应当按照房屋使用性质和用途合理使用、尽责管理房屋,并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023-02-03 -
新版《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违反《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四项规定,自建房屋安全责任人不配合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管理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
2023-02-03 -
安徽省《黄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2022年未调整将继续沿用2020年版本
安徽省《黄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安徽省黄山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由已确定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评估,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安徽省黄山市
2022-07-12 -
安徽省《安庆市2022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棚户区改造2022年目标为新开工3848套基本建成7977套
安徽省《安庆市2022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安徽省安庆市2022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为新开工3848套,基本建成7977套。力争6月底前完成新开工目标任务的60%,10月底前完成新开工目标任务的100%,11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目标任务的100
2022-07-12 -
安徽省《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8年版有效期延至2024年4月30日
安徽省《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宜政发〔2015]14号)规定,为保持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经评估审查,市政府决定,延长
2022-07-11 -
安徽省《铜陵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及奖励暂行标准(修订)》已于2022年修改调整完毕
安徽省《铜陵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及奖励暂行标准(修订)》一、货币化补偿安置奖励标准对配合房屋征收工作,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给予综合性奖励(一)被征收房屋是住宅的,在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格基础上,对被征收人给予30%奖
2022-07-11 -
安徽省《宣城市2022年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之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11月新开工棚户区改造504套,12月建成3218套
安徽省《宣城市2022年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之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安徽省宣城市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04套,11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3218套。棚户区改造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按标准进行
2022-07-11 -
安徽省《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已于2016年修改调整完毕
安徽省《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将《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内容进行合并。对第五条第二段“房屋征收调查摸底、结果公示”等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单独列
2022-07-11 -
安徽省《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已于2022年公布实施
安徽省《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安徽省芜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对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价值)的15%。 安徽省芜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商业
2022-07-07 -
安徽省《马鞍山市2021年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了马鞍山市城镇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
安徽省《马鞍山市2021年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了马鞍山市城镇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全市76个小区涉及54319户1789栋楼,安徽省马鞍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道路整治、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设施改造、电信设施改造、燃气
2022-07-07 -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心城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棚户区改造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心城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和社会
2022-07-07 -
安徽省《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20年版本
安徽省《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天。安徽省马鞍山市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半数以上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
2022-07-07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支持提质改造,鼓励提前改造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重点改造,支持提质改造,鼓励提前改造。安徽省重点改造建成于2000年底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旧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住
2022-07-07 -
安徽省《六安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老旧小区改造前对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安徽省《六安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六安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要摸清基本情况,经自然资源
2022-07-07 -
安徽省《六安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现有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
安徽省《六安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安徽省六安市棚户区改造要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对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要重点安排改造现有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棚户区改造范围,严格把握改造标准,坚
2022-07-07 -
安徽省《六安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规定(试行)》已于2016年公布实施
安徽省《六安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规定(试行)》第四条 安徽省六安市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款后一年内自主购买城区范围内商品房、二手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5%的安置补助。第五条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领取货
202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