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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拆迁安置政策是怎样的,莆田拆迁安置最新消息有哪些?
在城市更新的浪潮中,莆田的拆迁安置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一系列政策落地执行,最新动态也接连涌现,其背后蕴含着城市发展的布局考量,也关乎万千被拆迁群众的切身福祉。无论是补偿标准的厘定,还是安置方式的抉择,乃至项目建设的进度把控,都在
2024-12-25 -
厦门征地补偿政策标准:2024年厦门征地补偿标准,厦门征地拆迁地区有哪些?
征地拆迁,犹如一场重塑城市肌理的宏大变革,在2024年的厦门加速推进。每一寸土地的征收与补偿,都牵扯着无数居民的切身利益、城市发展的走向,以及历史文化的传承脉络。此刻,厦门征地补偿标准究竟如何细化落实、哪些区域正经历拆迁变迁,又有哪些
2024-12-24 -
厦门拆迁安置政策是怎样的,厦门拆迁安置最新消息有哪些?
城市更新的浪潮中,厦门正经历着一场规模浩大的空间重塑,拆迁安置工作无疑是其中的关键拼图。从整体安置政策的落地生根,到房票制度掀起的市场新变,再到各区征地项目的多点开花,当下的厦门拆迁行情蕴含着诸多值得深入剖析解读的密码,与城市发展
2024-12-24 -
福州征地补偿政策标准:2024年福州征地补偿标准,福州征地拆迁地区有哪些?
征地拆迁,向来是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关键一环,牵动着无数民众的心弦。在2024年的福州,随着城市版图不断拓展、更新,征地补偿标准究竟几何、哪些区域会迎来新的变迁,又有哪些话题在坊间热议不止,已然成为备受瞩目的焦点,亟待大家深入了解。
2024-12-24 -
福州拆迁安置政策是怎样的,福州拆迁安置最新消息有哪些?
城市的蜕变,总与拆迁安置工作紧密相连,福州亦不例外。在城市更新的宏大叙事下,其拆迁安置政策犹如精密齿轮,驱动着城市空间重塑与民生改善;而当下最新的拆迁安置动态,不仅映射出城市发展的步伐节奏,更牵扯着万千居民的切身利益与未来生活走向
2024-12-24 -
福建征地补偿政策标准:2024年福建征地补偿标准,福建征地拆迁地区有哪些?
在 2024 年,福建的征地补偿标准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而言,房屋价值补偿是关键部分,其补偿金额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并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据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确定。这一
2024-12-23 -
福建拆迁安置政策是怎样的,福建拆迁安置最新消息有哪些?
在城市化浪潮汹涌澎湃的东南沿海,福建的土地上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革——拆迁安置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这一进程不仅重塑着城市的天际线与乡村的风貌,更与无数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其背后蕴含的拆迁安置政策体系以及不断更新的动态消息,犹如一部
2024-12-23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十条措施》于2023年1月10日至2月9日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2月9日。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19527、0591-87856759(传真),电子邮箱:fjnynjc@163 com。所反馈的意见建议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2023-01-30 -
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各乡镇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各乡镇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寿宁县征收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采取货币补偿自行安置或集中安置的方式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详见附件2、3。福建省寿宁县鼓励坟墓迁移到骨灰楼、骨灰塔安放和进公
2022-10-18 -
福建省《福安市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修订)》自2022年7月8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福建省《福安市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修订)》福建省福安市土地征收补偿实行区片综合地价,按照《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安政文〔2017〕106号)标准予以适当调整(详见附件1、2)。福建省福安市农作物征收补偿实
2022-10-18 -
福建省《仙游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仙游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1 福建省仙游县征收土地上的果树、果苗的补偿标准按附件2、3的相应标准执行。2 福建省仙游县征收其他经济林地和非经济林地,其造林工本费和林木补偿标准按附件4的相应标准执行。3 福建省仙游县征收有养殖的
2022-10-17 -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福建省厦门市市、区两级结算征地包干费用时,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和海沧区每亩2万元调剂费,同安区、翔安区每亩3 5万元调剂费。涉及青苗补偿高于上述标准以及地上附着物的差异补偿,可通过
2022-10-11 -
福建省《厦门市征收住宅房屋鼓励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实施意见》自2017年10月15日起施行,2022年即将失效
福建省《厦门市征收住宅房屋鼓励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实施意见》福建省厦门市征收集体土地上具有合法产权的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再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计算给予不高于10%按期签约奖励和10%按期搬迁奖励。福建省厦门市征收国有土地
2022-10-11 -
福建省厦门市《关于调整住宅房屋征收过渡安置期限及临时安置费标准的意见》自2019年3月26日,有效期5年
福建省厦门市《关于调整住宅房屋征收过渡安置期限及临时安置费标准的意见》福建省厦门市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费标准调整为:思明、湖里两区每月每平方米30元,海沧、集美两区每月每平方米20元,同安、翔安两区每月每平方米15元。对被征
2022-10-11 -
福建省《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福建省《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第十七条 福建省厦门市征收宅基地上具有合法批建手续的住宅房屋,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迁建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不重新安排宅基地或者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应当给予产权调换安置房或
2022-10-11 -
福建省《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自2021年1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福建省《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过半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规定的,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由被征
2022-10-11 -
《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规定人均住宅面积超过60㎡建房申请不予批准,自2011年起施行
《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村民建房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现有宅基地面积虽明显低于法定标准,但现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二)分户前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已超过60平方米的;(三)年龄未满18周岁的;(四)不
2022-06-15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于2011年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
202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