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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城市拆迁政策:河源市新东区城市发展征地拆迁政策深度剖析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4-23

河源城市拆迁政策:河源市新东区城市发展征地拆迁政策深度剖析
 
在当下房地产市场及城市发展的大背景下,拆迁征地成为推动城市更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河源江东新区2024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工作,也在这样的浪潮中有序推进,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当前拆迁行情紧密相连,对当地居民和城市发展意义深远。​
 
从征收背景来看,2024年中央将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列为“三大工程”重点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从最初的35个超大城市试点迅速扩展至全国3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在此大环境下,河源江东新区的此次征地行为符合城市发展的宏观趋势,是响应政策、推动城市更新的具体举措。​
 
此次征地目的明确为满足卫生公共事业需要用地,这一征收目的不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也契合当下城市发展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迫切需求。在当前拆迁行情下,因公共利益进行的征地项目往往能获得更广泛的支持与理解,其能有效改善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从而为城市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拟征收临江镇前进村牛岭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2143公顷,其中农用地0.2143公顷且无耕地。在当前拆迁行情中,对土地现状的精准把握至关重要。明确土地性质及用途,有助于合理规划后续建设项目,也能确保补偿安置方案的针对性与合理性。例如,若征收土地中有大量耕地,在补偿时可能需考虑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及对农民农业生产的影响,而此次无耕地的情况使得补偿安置重点更多聚焦于农用地及地上附着物。​
 
补偿安置方案贴合市场​
 
补偿方式多元合理​
 
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方面,依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河府〔2024〕12号),土地补偿费标准为4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52.5万元/公顷。这样的标准是结合当地土地价值、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前拆迁行情制定的。在当下房地产市场波动,部分地区房价出现调整的情况下,合理的土地补偿标准能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权益,使其在失去土地后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维持生活水平。与周边地区相比,河源的这一补偿标准处于合理区间,既不过高增加财政负担,也不过低损害农民利益。​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按《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府〔2017〕44号)执行,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市区征地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河府〔2017〕61号)执行。虽然相关文件发布时间较早,但在当前河源房价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结合当地实际房地产市场情况,这些补偿标准仍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被征地居民对房屋及附着物损失的补偿需求。例如,河源2025年4月挂牌均价为5243元/㎡,公示均价为5579元/㎡,在这样的房价水平下,按照现有标准对村民住宅等进行补偿,可帮助居民在市场上购置合适的替代住房,保障其居住权益。​
 
安置方式紧跟趋势​
 
货币安置直接将相关费用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这种方式在当前拆迁行情中具有灵活性优势。农民拿到货币补偿后,可根据自身需求自由支配资金,如在房地产市场中自主选择心仪的住房,或进行其他投资。在房价相对平稳且市场房源充足的情况下,货币安置给予了农民更多的自主选择权,使其能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
 
留用地安置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按照285万元/公顷折算货币补偿安排留用地。这一安置方式在当前拆迁行情下具有重要意义,它为被征地集体提供了长期发展的可能性。留用地可用于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如建设商业设施、厂房等,为集体带来持续的经济收益,保障村民的长期利益。在一些地区,留用地开发成功后,村民通过分红等方式获得了稳定的收入来源,改善了生活质量,河源江东新区的这一留用地安置政策也符合当下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拆迁趋势。​
 
社会保障方面,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规定,按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制定时河源平均每亩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8%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预存入“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费用合计2.9220万元,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且分配方式为分配到承包户。在当前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压力增大的社会背景下,这一举措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了重要的养老保障。随着社会发展,农民对养老保障的需求日益迫切,此次征地将社保纳入安置方案,符合当下保障民生、解决农民后顾之忧的拆迁安置理念,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征地程序规范透明​
 
公告时间从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不少于30日,充分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在当前信息传播迅速、公众对自身权益关注度不断提高的拆迁行情下,足够的公告时间能让农民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征地相关信息,包括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从而为后续的补偿登记及意见反馈等工作奠定基础。​
 
补偿登记期限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7月15日,要求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并明确未按期办理的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这一规范的登记流程在当下拆迁工作中至关重要,它确保了征地补偿工作的有序进行,防止出现补偿纠纷。通过明确登记期限和所需材料,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及时获得应有的补偿。​
 
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被征地农民可于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意见,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这一异议反馈及听证机制在当前拆迁行情下尤为关键,它赋予了农民表达意见的权利,让农民在征地过程中有更多的参与感。在实际拆迁工作中,部分地区因缺乏有效的异议反馈机制,导致征地矛盾激化,而河源江东新区的这一举措有助于及时化解矛盾,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更加完善,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拆迁原则。
 
河源江东新区2024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当前拆迁行情下,从征收目的、补偿安置方式到征地程序等方面,都充分考虑了当地实际情况以及政策要求,具有较强的合理性与可行性。通过合理的补偿安置,既能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能推动城市公共事业发展,促进城市更新与区域经济增长,为河源江东新区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若能持续关注市场变化及农民需求,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此次征地工作将取得更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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