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
冀建房市﹝2021﹞2号
各市(含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定州市车站综合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清晰征收主体与被征收人双方权利边界,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护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我厅制定了《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本协议示范文本电子版内容可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下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