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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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城市拆迁政策:唐山市推行房屋征收与房票安置政策的深度剖析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2-13

唐山城市拆迁政策:唐山市推行房屋征收与房票安置政策的深度剖析
 
在城市建设与更新的持续推进中,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始终是备受瞩目的关键环节。唐山市积极响应时代需求,重磅出台《关于推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房票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此政策犹如一颗石子投入平静湖面,在当地拆迁领域激起千层浪,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带来全新的思路与变革,其影响深远且意义重大,值得我们深入探究与剖析。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满足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拓宽安置渠道并缩短过渡期限,唐山市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推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房票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
 
二、政策内容分析
 
适用范围:适用于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南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含非住宅)的征收与补偿,此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屋可参照执行。
 
房票与房票安置概念:房票是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的结算凭证,样式统一,可在上述四区跨区使用。房票安置是现有补偿方式的补充,由征收人将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并以房票形式核发,被征收人可在房票安置房源库中自行购买普通商品房(含商业房、商业公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原则,新启动的特定项目,各区政府应积极引导被征收人选择该安置方式,且选择者须签订安置协议。
 
奖励和优惠政策: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可获不超过安置补偿权益金额 8% 的政策性奖励(具体额度由各区确定),还可获不超过 6 个月的过渡费(按标准计算)。使用房票购房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其买卖合同和发票可作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片内学校的房产依据,新购房屋交付前保留原学区入学资格。
 
房票票面金额构成和使用期限:票面金额是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的总金额,包括安置补偿权益金额和政策性奖励,各分项金额明细应载明,安置补偿权益金额由各区按同类地段普通商品房平均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搬迁补助等不计入票面金额。房票使用期限自核发日起算,原则上有效期一年,票面金额不计息,有效期内主动放弃或期满未用的按协议约定执行。
 
房票使用规则:实行实名制,持有人为被征收人,可为配偶、父母、子女支付购房款并按规定缴税,不得转让、赠与、抵押、质押、非法套现。单张票额足以支付购房款的必须全部使用,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贷款,多张票可合并使用,购房时储藏室、车库(位)等款项可计入购房款。被征收人在使用期限内死亡的,继承人依法继承权利后可重新核发房票。
 
房票的核发、使用流程与结算流程:各区政府设房票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到位后存入该账户,封闭管理、专款专用。各区政府为核发人,应明确管理部门负责核发管理、资金拨付等工作。核发使用流程包括签订安置协议、确定补偿权益金额,被征收人按约搬迁后持相关证件申请领取房票,再在安置房源中自主选房并签订合同,同时在房票上注明相关信息并签名签章。结算流程为被征收人持相关材料自签订合同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区管理部门申请资金拨付,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房票注明的收款账户并备注相关信息,同步向房产交易部门发送书面通知;资金拨付到位后,房企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商品房屋完成转移登记前不得撤销合同备案。房票票面金额高于购房款时,被征收人可申请换发余额部分房票。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总购房款应达第一次核发票面金额的 90% 以上,达到标准后仍有余额的,到期后可申请领取货币。
 
房源筹措:市住建局指导市安居集团搭建一体化服务平台,负责平台管理、运营、维护及房源动态管理。各区政府负责发布信息,按企业自愿原则公开征集房源,房源须为经竣工验收备案可交付使用的现房,所在区政府应参照同地块、同品质商品房销售价格,与房企以最大优惠确定价格并录入平台。参与房票安置的房企需对房源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和售楼现场公示。
 
监督管理:房企应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严格按公示优惠幅度签合同,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将终止其参与资格。各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对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组织领导:房票安置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推进,市住建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各区政府为实施主体,应明确牵头和具体业务办理部门,积极推进工作。
 
其他规定: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南区政府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公布,其他县(市、区)可参照自行制定实施意见并推行,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具体解释工作由唐山市住建局承担。
 
三、与当地拆迁政策的关联
 
该房票安置政策与唐山市之前的拆迁政策相衔接,是对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例如,在《唐山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居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中,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作价置换等,而房票安置政策为被拆迁人提供了更多选择,拓宽了安置渠道。
 
四、政策优点
 
提供了多样化的安置选择,满足了被征收人对安置房屋的不同需求。
 
房票可跨区使用,增加了被征收人的购房灵活性。
 
给予政策性奖励和过渡费等优惠,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被征收人的负担。
 
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有利于消化库存商品房。
 
明确了房票的核发、使用、结算等流程,以及房源筹措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政策的实施和执行。
 
五、潜在问题及建议
 
可能存在部分被征收人对房票安置方式不了解或存在疑虑的情况,建议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让被征收人充分了解房票安置的优势和操作流程。
 
需关注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对房票票面金额和实际购房的影响,确保安置补偿权益金额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严格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为,防止其在优惠幅度、房屋质量等方面出现问题,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房票使用期限内的各种情况,如主动放弃、期满未用、票面金额有余额等,应明确具体的处理方式和标准,避免产生纠纷。
 
各区政府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时,应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和被征收人的需求,确保政策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
 
加强对房票安置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管理,确保各部门之间的配合顺畅,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唐山市的房票安置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潜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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