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许昌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2022年未做修订继续沿用2017年施行版本
河南省《许昌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 第六条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在协商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原则上按照改建(就近)地段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均价给予货币补偿,并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费用,再给予10%的自行
2022-09-13 -
河南省《许昌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鼓励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
河南省《许昌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的自主权、选择权,通过政策引导、宣传鼓励,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中心城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要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规
2022-09-09 -
河南省《许昌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自2022年5月29日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许昌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第五条 房票实行实名制,核发对象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不得买卖、抵押、质押、非法套现,非直系亲属、非配偶间不得赠与使用。第九条 房票安置操作程序:(一)被征收人与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
2022-09-09 -
河南省《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1年施行版本
河南省《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河南省许昌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认定标准范围内的房屋主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予以货币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
2022-09-09 -
河南省《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试行)》2011年施行版本2022年继续有效
河南省《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试行)》(十九)先补偿后搬迁1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完成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事项;2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事项,并及时向房屋征收实施单
2022-09-09 -
河南省《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试行)》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1年施行版本
河南省《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试行)》南省许昌市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
2022-09-09 -
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时间拆迁完毕给予合法房屋补偿不超过30%的奖励
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濮阳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奖励:改造项目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拆迁的可按照被确定安置对象不大于10平方米 人予以奖励;河南省濮阳市棚户区改造补偿奖励:按照规定的
2022-09-09 -
河南省《濮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规程》2012年实施版本2022年继续有效
河南省《濮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规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应遵循“规划先行、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2022-09-09 -
河南省《濮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2年施行版本
河南省《濮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河南省濮阳市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在过渡期限内按被征收
2022-09-09 -
河南省《焦作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棚户区改造选择货币化安置可按被房屋评估价值的30%比例给予补贴
河南省《焦作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第八条 河南省焦作市棚户区改造征迁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可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0%比例给予补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由辖区政府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奖励资金纳入项目成
2022-09-08 -
河南省《焦作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严禁一户多宅
河南省《焦作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严禁一户多宅。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和城镇郊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
2022-09-08 -
河南省《焦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
河南省《焦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河南省焦作市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但征收租赁房屋,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除外。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当提供
2022-09-08 -
河南省《新乡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3年启动10个城中村和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2年。加快推进九龙华府、凤凰名都、煤田地质三队等棚户区和杨岗、东王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重点区域和老城区7个城中村、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2023年。启动重点区域和老
2022-09-07 -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上浮10%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新乡市棚户区改造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上浮10%给予货币补偿奖励。河南省新乡市棚户区改造选择货币补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房屋价值上浮10%奖励的基础上,再按货
2022-09-07 -
河南省《新乡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房屋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河南省《新乡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存在异议的,由区政府会同市规划、国土、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进行确认。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
2022-09-07 -
河南省《鹤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实施方案》改造建成于2000年以前基础设施缺失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河南省《鹤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实施方案》改造范围。鹤壁市市内、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不含2000年)以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但房屋结构安全较好,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各级城镇
2022-09-07 -
河南省《鹤壁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以户为单位分配宅基地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严禁一户多宅
河南省《鹤壁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严把农户申请资格。以户为单位分配宅基地,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严禁“一户多宅”。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
2022-09-07 -
河南省《鹤壁市采煤沉陷区安置补偿办法》补偿原则谁损坏谁补偿补偿形式为货币化补偿
河南省《鹤壁市采煤沉陷区安置补偿办法》第五条 河南省鹤壁市采煤沉陷区安置补偿遵循以下原则:(一)谁损坏谁补偿;第六条 补偿方式(一)维修。因采煤受损的房屋,地质结构尚未稳定的,由采煤企业每年对一级、二级受损房屋补偿维修费。(二)危房搬迁
2022-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