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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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城市拆迁政策:土地征收政策依据与补偿安置的权益保障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2-28

自贡城市拆迁政策:土地征收政策依据与补偿安置的权益保障
 
本次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自贡市至泸州港公路(自贡段)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是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川府土〔2024〕1049号,2024年8月29日批准)开展的一项重要土地征收行动,涉及贡井区多个街道和村镇,对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关键意义,其在征地补偿标准、人员安置和实施程序等方面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力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从征地范围来看,此次征收集体土地面积达47.9871公顷,涵盖长土街道、贡井街道、艾叶镇、建设镇等多地的多个村组,地类包含农用地43.0477公顷(其中耕地27.0980公顷、园地6.0905公顷、林地6.3636公顷、其他农用地3.4956公顷)、建设用地4.939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明确的征地范围和地类划分,为后续精准实施补偿和安置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征地补偿标准方面,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和《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自贡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自府函〔2023〕169号)执行,确保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则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及《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自府函〔2024〕16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对被征地农民因土地征收造成的农作物和附着物损失给予合理补偿,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附着物和青苗的实际价值,体现了补偿的精细化。
 
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上,征地涉及的农转非安置人员按照相关政策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为其提供了长期稳定的生活保障,有效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征地涉及房屋拆迁安置采取住房安置和货币安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满足了不同被征地农民的居住需求,保障了他们在拆迁后的居住权益。
 
公告发布后,各征地实施相关单位将依法依规开展征地、补偿、安置等工作,这体现了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通过严格遵循程序和政策,确保整个征收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总体而言,此次自贡市贡井区的土地征收工作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有序推进,充分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自贡市至泸州港公路(自贡段)工程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土地支持,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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