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征地拆迁住房货币化安置价格政策的通知
九龙坡府发〔2020〕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适应商品房价格的市场变化,维护征地拆迁群众的利益,经2020年10月27日区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部分地区征地拆迁住房货币安置价格政策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货币补偿安置标准
(一)中梁山街道、华岩镇,征地住房货币安置价格调整为10050元/㎡。
(二)石桥铺街道、渝州路街道、二郎街道、黄桷坪街道、九龙街道范围内,以项目补偿安置方案的住房货币安置价格为准。
(三)货币安置住房价格调整后,其货币安置奖励和装修补助标准以及签协议、搬迁奖励标准仍保持不变。
以上面积为建筑面积。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