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裁决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中止的情况,这是为什么?什么样的情况才会中止行政裁决?据北京京平拆迁律师网的资深顾问黄律师介绍,在很多情况下都会出现行政裁决中止,而中止裁决后,并且会书面通知当事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1、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
2、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
3、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
中止裁决的因素消除后,恢复裁决。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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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律师:黄爱华
联系方式:13520672879
毕业院校:北京大学法学专业
执业证号:11101200810402330
业务专长:农村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违章建筑拆除维权、企业征收维权、商铺拆维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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