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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拆迁律师:区政府对房屋征收补偿存在诸多不合理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7-08

城中村拆迁律师:区政府对房屋征收补偿存在诸多不合理怎么办?
 
以案说法:王先生夫妻在吉林省白山市有两处房屋,2015年年末,区政府作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及相关补偿决定和方案。因补偿不合理,王先生未达成协议。2018年,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后自行撤销。一年后又重新作出,王先生夫妇不满继续维权,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吴国强律师代理本案。一审中,因王先生夫妇在房屋评估报告后提起复核但未进一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法院驳回其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的请求。二审中,京平律师指出区政府在征收补偿决定中的诸多违法之处,如2015年的评估在四年后作出补偿决定导致当事人承担市场波动损失、擅自限制补偿安置方式、未实际调查房屋登记的空地和院落等情况致使事实不清。二审法院认可律师主张,撤销一审原判和被诉补偿决定。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1、区政府对王先生夫妻房屋的征收补偿决定存在诸多不合理和不合法之处,如多年后仍依据多年前的评估标准来作出补偿决定,未考虑市场波动导致的房屋价值变化。
 
2、区政府擅自对当事人的补偿安置方式强加限制,违背了被征收人自主选择的自愿原则。
 
3、对于当事人房屋登记的空地、院落等事实情况,政府未进行实际调查,导致补偿范围事实不清。
 
4、一审法院未仔细审查征收程序与征收补偿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仅因当事人未对复核结果进一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而判决驳回请求。
 
5、二审法院经审理,充分肯定京平律师的主张,判决撤销一审原判和被诉补偿决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首先,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梳理,指导王先生夫妇二人收集征收文件、涉案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房屋评估报告等大量材料,并以此对区政府提起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诉讼。
 
其次,在二审中,京平律师接连指出区政府在对涉案房屋做出征收补偿决定过程中的诸多违法之处。比如,涉案房屋价值的评估时间是 2015 年,区政府却在四年后依据该评估做出《补偿决定书》,让当事人承担这四年中市场波动导致房屋产值流失的损失;区政府擅自对当事人的补偿安置方式强加限制,违背了自愿原则;对于当事人房屋登记的空地、院落等事实情况,政府没有进行实际调查,导致补偿决定事实不清。
 
最终,二审法院充分肯定京平律师的主张,判决撤销一审原判和被诉补偿决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律师如何向有同类困扰的人群给予专业建议?
 
首先,如果您面临房屋征收但补偿不合理,切勿轻易与政府达成补偿协议。像王先生夫妻一样,坚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在整个过程中,务必重视相关文件的收集和保存,包括征收文件、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房屋评估报告等。这些文件是您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其次,对于房屋价值评估报告,若您对其结果存疑,及时提起复核。若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应进一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以免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要时刻关注政府在征收补偿决定过程中的行为是否合法。比如,评估时间与补偿决定的时间间隔过长,导致您承担了市场波动造成的房屋产值损失,这是不合理的。还有,政府不能擅自限制您的补偿安置方式,必须尊重您自主选择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的权利。另外,政府对于房屋登记的空地、院落等事实情况,应当进行实际调查,若事实不清做出的补偿决定是难以被认可的。
 
总之,房屋征收补偿案件复杂且程序繁多,建议您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他们能够为您指引正确的方向,助您维护应得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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