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律师:政府征收程序不合法未向村民听证公告该怎么办?
以案说法:广东省怀集县冷坑镇某村村民周先生等人的土地于2018年12月被强行占用施工,事前未征得同意,无协议和征地补偿。2017年政府下发征收决定,未向其他村民有效公告,未听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意见,连听证告知书也只有村委会和几名代表知道。村委会未经全体村民同意就做决定,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周先生等13位村民于2018年7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相关文件后要求提高补偿遭拒。他们寻求京平律师事务所宋金玉律师帮助,律师先向怀集县政府提交《征收土地补偿协调申请书》,县政府未答复,后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虽答复但认为提高补偿于法无据。京平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县政府《答复书》,责令其重新处理,成功维护了村民合法权益。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合法的问题,如未向全体村民公告征地决定、未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取村民意见、未依法进行听证告知等。
村委会在未充分征求全体村民意见的情况下,仅召集部分村民代表开会并替所有村民做决定,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征地安置补偿标准过低,且村民提出提高补偿的要求遭到拒绝。
怀集县政府对村民提交的《征收土地补偿协调申请书》起初不予答复,在上级政府要求下做出答复但认为村民要求于法无据。
村民在未与政府就征地安置补偿事宜达成共识、未签订任何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且征地补偿款未足额到位的情况下,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首先,律师采取了要求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办案思路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县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征地过程中的相关职责。
接着,在2021年5月28日,律师以邮寄方式向怀集县政府提交《征收土地补偿协调申请书》,请求提高安置补偿标准。在县政府未予答复的情况下,于9月16日向上一级政府肇庆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县政府不履行协调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对周先生等13人的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标准进行协调并提高。
随后,在县政府给出不合理答复后,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律师指出周先生等人的合法诉求,即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服并请求协调提高标准,而怀集县政府依法负有处理该申请事项的职责。由于原告未与政府达成共识、未签订协议且征地补偿款未足额到位,被告应依法受理原告的请求。最终,法院采纳了京平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怀集县政府之前的《答复书》,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对13名原告的申请重新处理,成功帮助被征收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三、律师如何向有同类困扰的人群给予专业建议?
首先,一定要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比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征地补偿方案、安置方案的规定,这是您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其次,要善于收集证据。像周先生他们一样,获取征收土地的征地公告、安置方案等文件,这对于后续的维权至关重要。
然后,如果与征收方就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要果断采取行动。可以先向当地政府提交《征收土地补偿协调申请书》,请求政府对安置补偿标准进行协调并提高。如果政府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不满意,不要放弃,可以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在整个过程中,千万不要单打独斗,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明智之选。专业律师能够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合理有效的维权策略。
另外,要保持耐心和坚定的信念。维权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只要您的诉求是合法合理的,就一定要坚持下去。
比如像周先生他们,面对县政府的不合理答复,没有退缩,在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相信只要您依法维权,也一定能够为自己争取到应有的补偿和公正。
本案律师:
宋金玉律师:于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有十六年的法律服务经验。自2011年开始,宋金玉律师一直从事征地拆迁相关的行政诉讼以及与之相关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在长达十六年的征地拆迁案件代理过程中,宋金玉律师代理全国各省市案件近千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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