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拆迁律师:政府强占村民土地使良田无法正常种植怎么办?
以案说法:广东省肇庆市自 2017 年开始城市土地建设改造工程,周先生等村民在下属乡村的承包土地被县政府强行占用施工,未协定补偿事宜,导致村民正常生产生活受阻碍,生活水平难以保障。2021 年,13 户村民提交征地土地补偿协调申请,请求提高安置补偿标准,县政府未予回复。村民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责令县政府 30 日内处理,县政府收到后作出答复书决定不予受理。村民选定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健律师、宋金玉律师代理本案。京平律师认为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未完成,村民依法有权提交补偿协调申请,县政府负有处理职责,但其无视诉求。案件审理中,县政府称涉案土地不具备协调补偿标准的可能,京平律师反驳,法院最终判决撤销涉案答复书,责令县政府重新处理。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县政府强行占用村民承包土地进行施工建设,未事先与村民协定补偿事宜,导致村民正常生产生活受阻,生活水平难以保障。村民们的良田不能正常种植产出,却未得到及时的补偿。
村民提交征地土地补偿协调申请后,县政府一直未予回复,对市政府责令其处理的决定也未重视,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书。 2021 年 13 户村民的协调申请长期被搁置。
县政府在整个过程中无视被征收人的正当诉求,推卸责任,未履行诚信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职能。县政府“破罐子破摔”的态度,称涉案土地不具备协调补偿标准的可能。
被征收人因自身力量薄弱,难以对抗强大的公权力,需要依靠专业拆迁律师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村民们最终选定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本案。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充分了解案情:京平拆迁律师向本案各户被征收人充分了解案情,明确了村民们所在的土地项目虽已完成施工建设,但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尚未完成,征收补偿协议尚未签订,村民们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不服并提交补偿协调申请是依法被赋予的权利,而县政府负有处理该申请的职责。
依法提交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京平拆迁律师提交了村民们依法向县政府申请补偿的各项证据,有力地证明了村民的合法诉求。
据理力争:面对县政府“木已成舟,能奈我何”的态度以及称涉案土地已不具备协调补偿标准的答辩,京平律师指出周先生等村民尚未就征地安置补偿事宜与县政府达成共识,征地补偿款也未足额补偿到位,村民为争取合理征地补偿提出申请于情于法都应被受理。
三、律师如何向有同类困扰的人群给予专业建议?
1. 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各位朋友,首先要充分了解国家和当地关于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的政策法规。这就像打仗要有清晰的地图一样,只有清楚规则,才能知道自己的权益边界在哪里。比如,明确补偿的标准、程序和自己应有的权利。
2. 保存好相关证据:在整个征收过程中,务必保存好所有与土地承包、征收相关的文件、通知、协议等材料。像周先生他们一样,在后续维权中,这些证据就是我们手中的武器。比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权证、政府的公告通知等。
3. 依法行使权利:如果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不服,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提交补偿协调申请。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千万不要因为害怕或者觉得没用而放弃。
4. 不要拖延:遇到问题,不要拖延等待。像本案中,从 2017 年到 2021 年,时间拖得越久,解决问题的难度可能就越大。所以要尽早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5. 寻求专业帮助:拆迁维权是个复杂且专业的事情,不要独自盲目应对。就像这些村民最终选择了专业的拆迁律师,专业的律师能够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全面把控案件,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6. 坚定信心:面对强大的公权力,不要害怕和退缩。要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裁决,只要我们的诉求是合法合理的,就一定能够得到支持。
本案律师:
赵健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京平律所主任律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主任、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第四届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四届北京市海淀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职业发展导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所主任,执业证号:11101200810787085。
宋金玉律师:于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有十六年的法律服务经验。自2011年开始,宋金玉律师一直从事征地拆迁相关的行政诉讼以及与之相关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在长达十六年的征地拆迁案件代理过程中,宋金玉律师代理全国各省市案件近千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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