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律师:配合项目建设厂房搬迁政府以无手续限拆怎么办?
以案说法:郭先生是北京市某区一家汽车维修厂的老板,2008 年因体育项目建设配合搬迁到新址修建了一栋五层房屋,并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先行建设。2020 年,镇政府以涉案房屋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为由对修理厂作出限拆决定书,若逾期未拆除将报请区政府强制拆除。此前郭先生已向镇政府说明并提交材料,但未被理睬,镇政府径行认定涉案房屋违法。郭先生无法与镇政府有效沟通,遂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段佳丽律师代理案件。京平律师认为镇政府作出限拆决定未考虑特定历史原因,对郭先生及其修理厂造成极大利益损害,限拆决定应撤销。庭审中镇政府强行辩驳,认为限拆决定合法,但法院最终判决撤销镇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镇政府以涉案房屋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为由,对郭先生的汽车修理厂作出限拆决定书,而未充分考虑其建设的特定历史原因和新址建设已被园区管委会认可等情况,事实认定不实,法律适用错误,损害了郭先生的合法权益。
镇政府在接到郭先生的说明及提交的相关材料后未予理睬,径行认定涉案房屋为违法建筑,存在执法程序不当。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需要判定镇政府作出的限拆决定是否合法,包括对镇政府提出的前期走访、实地考察以及上级审批部门复函等证据的有效性进行判断,以及综合考虑郭先生乔迁新址的信赖利益等因素。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全面了解案情:通过与被拆迁人郭先生面对面交谈,深入分析涉案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并责令限期拆除的整个过程。充分了解镇政府作出限拆决定的依据和过程,以及郭先生建设修理厂的背景和相关情况。
指出事实认定错误:认为镇政府在作出限拆决定时,没有考虑郭先生建设修理厂是为配合北京市政建设以及新址建设已被园区管委会认可的特定历史原因,对郭先生及其修理厂造成极大利益损害,限拆决定应被撤销。强调郭先生的迁址并非自行行为,而是为了配合体育项目建设。
在庭审中据理力争:面对镇政府强行辩驳限拆决定合法,律师指出“无证”并不等于“违建”,本案中的情况属于因特定历史原因配合城市规划建设的搬迁。在无其他证据表明涉案房屋是由于自身原因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对涉案房屋的违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三、律师如何向有同类困扰的人群给予专业建议?
1. 保持冷静,避免极端行为:当面临厂房被认定违建并责令拆除的情况,切勿惊慌失措,更不能采取极端的反抗方式与政府直接对抗。这样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可能使自己陷入更不利的境地。
2. 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就像郭先生一样,在限拆决定书作出之时,把握时机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代理案件。专业律师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准确分析案情,为您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3. 充分沟通,提供详细信息:在与律师交流时,要毫无保留地提供案件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建设的背景、过程、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情况等,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做出准确判断。
4. 注重证据收集和保存:如果您手中有能够证明厂房建设合法性或者特殊历史原因的材料,一定要妥善保存。这些证据可能成为案件胜诉的关键。像相关部门的同意建设文件、园区管委会的认可证明、与政府部门沟通的书面记录等。
5. 相信法律,坚定维权信心:法律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虽然过程可能会充满曲折,但要坚信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最终能够争取到公正的结果。
本案律师:
段佳丽律师:现任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专职律师,自2014年工作以来一直从事行政诉讼业务,并专注于征地拆迁业务。办理了大量的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的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满意的补偿,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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