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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律师:房屋拆迁补偿协商未果被强制交房领补偿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7-31

城市拆迁律师房屋拆迁补偿协商未果被强制交房领补偿怎么办?
 
以案说法:2014年起,四川省成都市推进兴市战略,对中心城区诸多地块进行土地与房屋建设改造规划,谭先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房屋面积认定及调查登记。2020年1月,谭先生与街道办就拆迁补偿安置协商未果,几天后收到区规自局强硬的《征地补偿安置告知书》,要求其7日内办理征地补偿手续、交出旧房并领取补偿款。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吴国强律师介入后,发现区规自局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如剥夺谭先生拆迁补偿安置的协商权、货币安置的选择权,房屋清点可能存在计算错误等。在法庭上,京平律师指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告知书》存在未告知复议及诉讼权利、程序违法、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等问题。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该告知书。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谭先生积极配合房屋征收的相关工作,但仅因一次协商未果,就收到态度强硬的《征地补偿安置告知书》,被剥夺了继续协商的权利和货币安置的选择权。
 
区规自局在房屋清点过程中,未明确谭先生家小青瓦房是否被纳入计算范围,存在测量认定错误的可能。
 
涉案《征地补偿安置告知书》存在多处程序违法,如未告知谭先生相关复议及诉讼权利。
 
区规自局在法庭上无法拿出证明其行为程序合法的直接证据,面对律师的质证辩驳苍白无力。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首先,深入调查案情。律师对谭先生所在片区的政策文件、各项通知及批文进行了细致整理,同时指导谭先生收集区规自局和街道办征收拆迁行为的相关证据,并帮助梳理案件事实。这为后续的维权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次,指出程序违法之处。律师发现区规自局存在诸多违法行为,如仅因一次协商未果就强制告知征收,剥夺了谭先生的协商权;直接为其选定产权安置,剥夺货币安置的选择权;房屋清点过程中存在计算不明等问题。
 
然后,在法庭上有力质证。京平拆迁律师在法庭上清晰阐述前期调查掌握的案情事实,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各项质证观点进行陈述。指出涉案《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告知书》实际上是决定书,却未告知谭先生相关复议及诉讼权利;未尊重其对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自主选择权;且可能存在测量认定错误,存在多处程序违法。
 
最终,由于区自规局拿不出能够证明其行为程序合法的直接证据,法院判决规自局作出案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告知书》程序违法、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依法撤销。
 
三、律师如何向有同类困扰的人群给予专业建议?
 
第一,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包括与征收相关的各种文件、通知、批文,以及与征收部门沟通的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是您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第二,仔细研究征收部门的行为和文件。看是否存在像谭先生案中那样剥夺您协商权、选择权,或者在测量认定上存在错误等违法情况。
 
第三,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能够准确地分析案情,找出其中的关键问题和违法点。
 
第四,不要轻易妥协于不合理的要求。就像谭先生,不能因为对方强硬的态度而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在整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以便律师能够更全面、准确地为您制定维权策略。
 
例如,在证据收集方面,不仅要保存书面文件,对于一些现场的情况,也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与征收部门的电话沟通,尽量录音。总之,要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裁决。
 
本案律师:
 
吴国强律师: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资深行政诉讼与拆迁律师,京平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客户调查问卷回访满意度第一。在律师所组织的2017、2018、2019年度评选中,连续三年获评“京平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执业至今,十七年法律服务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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