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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拆迁律师:家属未经房屋权属人授权领取拆迁补偿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8-02

城中村拆迁律师:家属未经房屋权属人授权领取拆迁补偿怎么办?
 
以案说法:福建省泉州市某区村民郑某龙的房屋于2009年12月被列入征收范围。2020年7月,其女儿郑某红瞒着郑某龙与街道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200多万补偿款,郑某龙得知后与街道办协商无果。在京平律师事务所刘春兴律师施斌律师帮助下,郑某龙先向区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补偿协议无效但未获支持,后向市中院上诉。二审中,京平律师指出郑某红无权签订协议,街道办未核实权属及签订人资格属重大违法,最终法院采纳京平律师意见,确认协议无效。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女儿郑某红在未取得父亲郑某龙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与街道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补偿款。这涉及到郑某红的签约资格以及其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街道办在签订协议时未认真核实房屋权属情况及签订人的主体资格。反映了街道办在拆迁补偿协议签订过程中的失职和违规操作。
 
郑某龙在得知实情后与街道办协商无果,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包括一审判决未支持郑某龙的请求,以及二审中京平律师据理力争最终胜诉。
 
法律层面上对于房屋征收中拆迁补偿协议签约主体资格的明确规定。强调了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具有签约资格,否则协议可能无效。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首先,深入研究案情。京平拆迁律师团队的刘春兴律师和施斌律师与郑某龙进行了多次详谈,全面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为后续的维权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次,制定完整维权计划。在充分研究案情后,精心制定了一套周全的策略,有条不紊地推进维权进程。
 
当与街道办协商无果后,律师果断指导郑某龙采取法律手段。在一审判决不利的情况下,毫不气馁,继续指导郑某龙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庭审中,面对街道办的辩解,律师进行了有力回击。一是指出郑某红既非房屋所有人也无权处分,且未获授权和追认,无权签订协议。二是强调街道办未核实房屋权属和签订人主体资格,其行为重大且明显违法,应确认协议无效。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赢得了这场纠纷。
 
三、律师如何向有同类困扰的人群给予专业建议?
 
首先,一定要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清楚知道自己是否是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或者是否与他人共有产权,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基础。
 
其次,若发现他人未经您的授权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务必尽快采取行动。先尝试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但要做好协商可能无果的准备。
 
再者,保留好所有与房屋相关的重要文件和证据,比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建房审批文件等,这些在后续的法律维权中可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如果协商不成,不要犹豫,果断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像郑某龙一样提起诉讼,并且在诉讼过程中,要清晰准确地向法院阐述事实和法律依据。
 
特别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尽量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为您制定全面、精准的维权策略,帮助您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
 
本案律师:
 
刘春兴律师:博士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第23届北京市博士后联谊会常务理事,(美国)法律进化分析学会会员。2000年通过中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专注于生态环境保护、企业拆迁、农村房屋拆迁、城镇房屋拆迁、城市更新、违建拆除和土地征收等领域的律师实务。
 
施斌律师:毕业于国家检察官学院,业务专长主要以行政征收及其他行政诉讼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民事房地产纠纷,商事股权纠纷,刑事案件代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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