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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律师:合法经营宾馆遭未出示工作证人员非法强拆咋办?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8-05

厂房拆迁律师:合法经营宾馆遭未出示工作证人员非法强拆咋办?
 
以案说法:钟女士、涂先生、杜女士租赁房屋经营迎宾商务宾馆。2017 年,江西省南昌市某县自然资源局在未出示证件和合法文件的情况下强拆该宾馆,造成巨大财产损失。三人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桑兆玉律师维权。律师先帮助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强拆行为违法,后向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国家赔偿,其未作决定,律师再次帮助提起诉讼。庭审中,被告辩称租赁合同无效,原告不应获赔且无证据证明损失,京平拆迁律师提出反驳。最终法院支持京平拆迁律师观点,判决被告在六十日内给付原告案涉财产损失赔偿。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江西省南昌市某县自然资源局在未出示工作证件和合法有效文件的情况下非法强拆正在经营的宾馆,造成巨大财产损失。
 
当事人向某县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国家赔偿,但其签收后未作出行政赔偿决定。
 
庭审中被告辩称《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原告不应得到赔偿且无证据证明相关损失,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对原告因征收拆迁所造成的各项损失的裁判依据和赔偿判定。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首先,在强拆行为发生后,京平拆迁律师帮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成功判决确认江西省南昌市某县自然资源局强拆行为违法。
 
接着,律师通过邮寄方式向某县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国家赔偿。在某县自然资源局签收后未作出行政赔偿决定的情况下,再次帮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其向钟女士等三人赔偿各项损失。
 
在庭审过程中,面对被告辩称《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及原告不应得到赔偿、原告无相关证据等理由,京平拆迁律师提出:已生效的《行政判决书》确认原告系案涉宾馆的实际经营权人,具有原告主体资格;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在难以对房屋及其他损失进行鉴定的情况下,法院可参照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秉持赔偿不低于补偿的基本原则,直接对原告因征收拆迁所造成的各项损失予以裁判。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某县自然资源局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付原告案涉财产损失赔偿。
 
三、律师如何向有同类困扰的人群给予专业建议?
 
首先,务必保持冷静,保障自身及家人的生命安全。在强拆发生时,尽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比如拍照、录像,记录强拆人员的特征、强拆的过程和造成的损失等。如果可能的话,留意强拆人员是否出示了合法的证件和文件。
 
其次,及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律师能够为您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
 
然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强拆行为的违法性。像在上述案例中,法院判决确认了强拆行为违法,这是后续争取赔偿的重要基础。
 
在向相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时,要注意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违法行政行为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赔偿申请。
 
此外,如果遇到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不要气馁。比如像案例中被告辩称合同无效等,这时候要坚定信心,依靠法律和律师的专业知识据理力争。
 
总之,面对非法强拆,不要慌张,要依靠法律和专业人士,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律师:
 
桑兆玉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2010年开始执业,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非权益合伙人,2019年度胜诉先锋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桑兆玉律师专业代理全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房屋买卖纠纷领域的法律业务,业务遍及全国21个省市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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