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律师:房屋征收未达成协议多年后被以危房强拆怎么办?
以案说法:王女士在广州市花都区拥有一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2017 年因建设火车站交通枢纽基础设施需要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因拆迁补偿过低,王女士未与征收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征收方也未依法作出评估报告和征收补偿决定。三年后,征收方以王女士房屋属“危险房屋,危及居民安全,不宜居住”为由强制拆除。王女士悲痛疑惑,因为房屋一直正常居住且无质量问题。她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崔凤荣律师、吴三羊律师维权。律师实地走访发现这是以“拆危代拆迁”的骗局,收集证据并提起行政诉讼。在庭审中,律师从多方面反驳征收方提交的危房鉴定报告,最终法院采纳律师观点,确认征收方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王女士因拆迁补偿过低未与征收方达成协议,三年后房屋被以“危房”为由强制拆除。这涉及到征收方未依法进行合理补偿协商,且采用不正当理由强制拆除居民合法房屋。
征收方以“拆危代拆迁”的骗局,试图规避正常的拆迁程序和补偿责任。这种手段相对少见且复杂,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和隐蔽性。
王女士通过委托专业律师,成功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这表明在面对不公正的拆迁待遇时,法律途径和专业律师的帮助是有效的。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与王女士进行了详细沟通,全面了解整个征地拆迁的过程以及房屋被拆除的具体情况。随后,律师亲自赶到王女士房屋所在地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周边情况,发现这是以“拆危代拆迁”的骗局。
在安抚好王女士的情绪后,律师立即着手收集整理证据,并起草起诉状和证据目录。确定好管辖法院后,指导王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开庭审理时,律师做了充分准备。面对征收方提交的危房鉴定报告这一拆除房屋的依据,律师从鉴定的主体不适格、鉴定机构不合法、鉴定形式不合法等多方面提出反驳意见。
此外,律师还从王女士的主体资格、征收方拆除房屋的职权、拆除的程序、拆除的真正目的、危房拆除的法律规定及程序、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法律规定及程序等多方面入手,全方位揭穿征收方的骗局,直击征收方的痛点。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律师的法律观点,支持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确认征收方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三、律师如何向有同类困扰的人群给予专业建议?
保持冷静,积极应对
当您遇到房屋征收补偿未达成协议,而后房屋被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拆除的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避免过度情绪化和消极应对。惊慌失措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让您错失维权的最佳时机。
留存证据
从征收开始,就要留意保存一切与征收相关的文件、通知、协议等材料。如果房屋被拆除,要尽可能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房屋被拆除前的状况,以及拆除过程。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不要独自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有效的维权策略。
了解法律规定
对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危房鉴定和拆除的程序规定,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有助于您判断征收方的行为是否合法,也能在与征收方沟通或诉讼中更有底气。
不要轻易妥协
征收方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施加压力,让您妥协签字。但请记住,在补偿不合理、程序不合法的情况下,坚决不要轻易让步,要坚守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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