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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拆迁律师:合法房屋遭不合理违规认定要求限期拆除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8-13

非法拆迁律师:合法房屋遭不合理违规认定要求限期拆除怎么办?
 
以案说法:当事人冯先生在广州市南沙区某村拥有合法房屋,2020年5月29日收到镇政府作出的《通知》,认定其在案涉地块违法搭建窝棚,限五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强拆。冯先生委托北京市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维权。律师经调查认为镇政府做法违法,帮助冯先生搜集证据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通知。庭审中,镇政府辩称通知无不当,只是程序性行政行为不可诉且无强制执行力。但律师回应称通知具有可诉性,冯先生房屋并非违建,通知所涉窝棚也非冯先生所建且镇政府证据不足。最终法院于2021年夏天开庭审理此案。
 
一、本案的问题重点是什么?
 
当事人冯先生收到镇政府作出的限拆通知,认定其房屋存在违法搭建窝棚行为,要求限期拆除,否则强拆。这是整个事件的导火索,也是直接影响冯先生权益的关键行为。
 
镇政府的限拆通知存在诸多违法之处。如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房屋系违建,通知所涉窝棚并非冯先生所建等。
 
镇政府辩称通知不具有可诉性和强制执行力,与律师的观点形成冲突。这涉及到对通知性质和法律效力的认定,是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之一。
 
冯先生的合法房屋权益需要得到维护,其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应对限拆通知。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为冯先生争取合理的权益,撤销违法的限拆通知,是案件的最终目标。
 
二、律师介入后通过怎样的努力赢得了纠纷?
 
律师介入后,首先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资料翻阅,很快发现了镇政府做法的违法之处。然后,根据委托人保留的证据内容,初步确定了《通知》存在违法点,帮助委托人搜集并保存好证据,果断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违章建筑拆除通知。
 
在庭审中,面对镇政府辩称《通知》无不当、只是程序性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和强制执行力的说法,律师进行了有力的回应:
 
指出《通知》为委托人直接设定了限期自行拆除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了实际影响,所以具有可诉性。
 
强调委托人的房屋早在十多年前就具备建房通过申请,并非建设于河道上,且房屋旁的窝棚并非委托人所建,而镇政府认为是违章建筑却没有提交证据证实系委托人建设,作出《通知》的证据明显不足。
 
正是基于这些努力,最终赢得了纠纷。比如,在证据搜集方面,律师可能详细调查了委托人房屋的建设审批文件、房屋的位置和历史情况等;在庭审辩论中,清晰准确地阐述法律观点,有力反驳了镇政府的不合理辩解。
 
三、律师如何向有同类困扰的人群给予专业建议?
 
首先,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被通知书上的限期和威胁所吓倒。像冯先生的案例中,镇政府的通知很多时候是违法单位逼签的手段。
 
其次,尽快像冯先生一样,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会通过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找到对方的违法之处。
 
在面对这类通知时,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房屋的合法手续、通知文件、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记录等等。
 
要明确,并非政府下达的通知就一定是合法合理的。如果通知内容存在错误认定,比如像冯先生的房屋被错误认定为违建,或者通知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那么我们是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比如,如果通知直接给您设定了限期拆除的义务并告知不履行的后果,这通常是具有可诉性的。不要轻易被对方以“只是程序性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这样的借口所蒙蔽。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独自面对,及时求助专业人士,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举个例子,曾经有位当事人收到限拆通知后,自己盲目拆除了房屋,后来才发现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结果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所以,一定要相信法律,相信专业的力量。
 
本案律师:
 
蔡晓仪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蔡晓仪律师法学功底扎实,法律应用能力突出,在代理民商事案件的同时,十分重视案例研究,曾参与编写《侵权责任法典型案例实务教程》、《案例民法学·总论》、《案例合同法学》、《债法总则典型案例疏议》、《合同法分则典型案例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条文理解与案例适用》等著作。
 
高鹏超律师: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法学专业,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战能力,其擅长行政诉讼业务。高鹏超律师毕业以后便直接进入到征地拆迁领域的最强团队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从事征地拆迁维权工作,现为专业拆迁律师,参与办理案件30余个。其踏实、严谨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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